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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政法〔2021〕215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意见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5日
  • 标       题: 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政法〔2021〕215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意见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5日

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政法〔202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有关单位:

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拓展制造业发展新空间的重要途径,是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维护我国产业体系完整性、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提出以下意见。

附件: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12月25日

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政法〔202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有关单位:

推动制造业有序转移,是优化生产力空间布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拓展制造业发展新空间的重要途径,是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维护我国产业体系完整性、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迫切需要。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提出以下意见。

附件: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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