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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 标       题: 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发文字号: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药管理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药品监管、中医药管理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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