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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两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方向和推进机构名单的通知 发文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发文字号: 工信厅联规函〔2023〕5号   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1月12日
  • 标       题: 两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方向和推进机构名单的通知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资委办公厅
  • 发文字号:工信厅联规函〔2023〕5号
  • 来       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 主题分类:工业、交通\其他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方向和推进机构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联规函〔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有关推进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优质基础产品和先进工艺推广应用,促进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的产业链协同创新格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工作,评选出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方向、推进机构和参与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推进机构牵头做好组织协调,推动建立整机(系统)和基础产品互动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通畅的新机制新模式。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属地参与企业加强产业链协作创新,认真做好“一条龙”应用示范各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23年1月12日

(联系电话:010-68205928、010-63192644)

附件: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推进机构和参与单位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方向和推进机构名单的通知
工信厅联规函〔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有关推进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优质基础产品和先进工艺推广应用,促进形成互融共生、分工合作的产业链协同创新格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工作,评选出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方向、推进机构和参与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

请各推进机构牵头做好组织协调,推动建立整机(系统)和基础产品互动发展、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通畅的新机制新模式。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属地参与企业加强产业链协作创新,认真做好“一条龙”应用示范各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2023年1月12日

(联系电话:010-68205928、010-63192644)

附件:2022年度重点产品、工艺“一条龙”应用示范推进机构和参与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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