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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公文种类: 公告
成文日期: 2023年04月28日
  • 标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 发文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文字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 来       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公文种类:公告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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