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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中国出版业将增进中外合作 扩大开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4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6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赵实、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介绍《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柳斌杰:中国的出版业在改革开放中不断调整政策,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兑现了加入世贸时的承诺,开放了出版业的两个重要环节,一个是市场分销,一个是印刷制造。

    目前已经批准外资投资的分销服务企业38家,其中14家有批发权。在分销领域,独资、合资、股份制、民营资本、国有资本都是可以的。

    在印刷领域,除了规定出版物印刷企业必须由中方控股以外,其他的印刷行业都是全部开放的。目前已经批准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的印刷企业有2000多家,有些规模也是相当大的。 

    在图书出版领域,目前我国的政策规定不允许外资进入出版编辑环节,但是开放了单本书的项目合作。外国政府、外国出版企业每年都和中国相应的出版业有很多的图书出版合作。在图书合作出版、版权贸易方面,完全是开放的。国内外朋友都可以看到,中国的畅销书排行榜,相当多的都是外国的著作,这就说明我们是开放的。

    在报刊、音像领域,我们开放了版权合作项目,目前已经批准了51家报刊中外版权合作,既有外国知名报刊的内容,也有中国报刊的内容,大家现在看到的国内很多种比较畅销的期刊、计算机类的报刊,都是中外版权的合作。

    “十一五”期间,我们将按照我国政府颁布的“十一五”投资指南,进一步规范市场,扩大开放,把我们整个新闻出版业的发展置于整个文化发展的大环境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