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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财政投入:人均达到30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1月23日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7年1月23日上午10时,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国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情况,并答记者问。

    [合众国际社记者]:第一个问题,请您给我们列举一些数据,就是有关“十一五”的计划,整个国家对计划生育的投入有多少?2006、2007年的投入分别是多少?2006年,您能否给我们列举整个国家实施流产的数量是多少?在您发言的第九段中提到对于人权的保护,特别是提到一些个人权利,我想对于计划生育政策来说,怎么样保护个人选择孩子数量的权利?另外,还有因为人群有不同的差异,比如说富人和穷人,因为富人能够付得起教育和抚养等有关的费用,所以他们生育孩子的数量和穷人就有差别,怎么从法律的角度来保证穷人和富人的权利都能得到平等的保护?

    [张维庆]:感谢合众国际社记者的提问。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一五”时期的投入,用一个最简单的数据表明,就是人均达到30元。这是指财政投入,不包括社会各界的投入、企事业单位的投入和其他非政府组织的投入。至于中国的流产问题,我想这是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并不把人工流产作为计划生育的手段,现在未婚青少年有流产的问题,已婚的也有少数流产的问题,但是对这个问题,中国政府只能给这些不太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保护自己的青少年,要提供必要的服务,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安全,让他们懂得怎么样去保护自己。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流产问题,中国政府也要提供免费的、低费的优质服务,保障他们的健康与安全。

    至于穷人、富人的问题,我想中国实行计划生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反生育政策的人,要交纳社会抚养费,就像你说的,有钱人交社会抚养费当然是不成问题的,穷人交社会抚养费确实有一定的困难。对这个问题,我们对贫困家庭在交纳社会抚养费方面,可以减少、免除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部分。对家庭的困难,我们政府也要提供各方面的帮助,包括义务教育的问题,包括医疗卫生的问题。但是,这些都是说明我们对这些家庭的关心,并不等于这些家庭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就是合法的,我们会通过各种方法,使他们理解、支持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他们的孩子我们没有任何的歧视,在整个的公益事业方面是平等对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