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喜堂: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应重点聚焦四方面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07 11:54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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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6日,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喜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王守伟,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洪玉作客中国政府网,座谈、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主持人:从保障基本民生角度看,如何织好网、兜住底?

刘喜堂:去年以来,克强总理在多个场合谈到织网、兜底这样一些词汇,大家都能耳熟能详了。习总书记也多次谈到,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谈到织网、兜底,我们就要理解什么叫网?底是什么?我认为,克强总理谈到的这个网就是基本生活安全网,这个安全网要保障基本民生;所谓兜底,就是要兜住底线保障的底,使困难群众能够有尊严的生存。为什么织网、兜底很重要?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规则是第一位的。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规则之下,总有那么一部分人或者是因为社会原因,或者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再或者是市场竞争的原因,收入减少,生活陷入窘境,生存受到危及。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生活问题,靠市场是不行的。这种情况下市场是失灵的。这就需要由政府承担起保障他们基本生活的责任,这就是总理所说的织网、兜底。在任何一个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或地区,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都需要由政府出面建立基本生活安全网。也可以说,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律。

其实,随着我们国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咱们国家已经做了大量工作。国务院从1997年起就部署在全国建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7年又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2003年试点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5年开始在城市建立医疗救助制度;2006年改革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变集体供养为政府财政供养;2007年开始实行住房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住房方面的救助。这些生活救助方面的措施,其目的就是为解决困难群众的生存之虞,托住基本生活安全网,并确保网底不破。

关于2013年的社会救助工作,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只是简单提了一句话,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了13.1%和17.7%,但其背后隐含的内容是很丰富的。刚才我提到,我们国家在兜底性民生保障制度建设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建了不少制度,这些工作在2013年都有很大的发展。我仅列举一些民政负责的社会救助数据。到2013年底,城乡低保对象救助了7343万,约占全国人口的5.9%,这些都是按月或者按季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了174亿元,达到1566.4亿元,增幅12.5%;城市低保标准373元/人/月,月人均补助水平是252元,农村低保标准按年算是2434元,月人均领取补助金111元。在医疗救助方面,全年享受医疗救助的人次突破1亿,资金支出达到257亿元。其他方面,如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投入和供养水平也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除此之外,2013年社会救助工作还做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在国务院的直接部署和指挥下,我们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起草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织网、兜底的一项重要工作。《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已于今年2月21日由克强总理签署公布,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

关于2014年社会救助工作,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主要提到两个方面:一是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二是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为什么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这是因为当前的社会制度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体系不完善。我们有最低生活保障这样的生活救助制度,也有了医疗、住房、教育等方面的救助,但这些救助制度都是点状的、分散的,没有形成一张网,没有形成一个救助体系,存在着重复救助、救助遗漏等现象。而且还有救助盲区,还有一部分困难群众没有及时得到救助。再比如相关信息没有共享,从而造成救助对象认定有误差。过去民政部门在认定救助对象时,主要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社区评议等形式,难以准确核定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方面的信息没有实现共享,就救助机关来讲,就不好判断谁是真正的穷人。十个人来申请救助,有可能有不符合条件的,也有可能有隐瞒自己收入和财产方面的情况。查不清楚就会出现错保、骗保等问题。当然也还有基层经办能力不足、救助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正因为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所以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提出要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怎么改?我理解改革应重点聚焦四个方面。一是统筹制度体系。要真正使社会救助形成一个完整的制度体系,由过去的点状结构形成一张网,而且还要兜的底。同时还要考虑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发展的问题。二是健全运行机制。一个是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通过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等部门和机构的信息共享,查询核对车辆、户籍、房产、保险、税务、证券等方面的信息,实现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综合评估,从而准确认定救助对象。这个机制在刚刚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有明确的要求。需要指出的是,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在获取救助申请人的相关收入财产信息后,负有保密义务,随意泄漏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个是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当物价突发性上涨时,及时为救助对象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当物价平稳时,停止发放补贴;当物价持续高位运行时,调整低保标准。第三个方面就是要创新管理体制。为什么要提创新管理体制?这是因为,目前我们的社会救助政策很多,分散在不同的管理部门。比如我们民政负责的主要是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房救助,教育部门负责教育救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救助等。但是对老百姓来讲,可能并不太清楚到底应当找谁申请救助,过去也曾出现过不知道找谁救助的情况。因此,要创新基层救助管理体制,在街道和乡镇层面,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机制。就是由一个窗口接受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窗口接到申请后,属于民政的,即刻办理;不属于民政的,分办到相关部门办理。从而形成一个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的管理服务体制新格局。

主持人:那是不是困难群众就可以通过一个窗口解决所有救助问题了?

刘喜堂:那还不是。“一门受理”解决的是救助申请问题,而相关救助的服务还需要由窗口分到不同的救助管理部门去办理。比如住房的交给住房保障部门、就业的交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

第四是加强救助服务。我们以住的救助注重现金、物质方面的救助。在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中,还需要引进社会救助服务的概念。就是除了提供物质救助之外,我们还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社会组织,特别是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心理抚慰、能力提升、链接资源等方面的服务,使救助对象不要和社会隔离、逐步增强生活信心。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另一个关于社会救助的亮点,就是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为什么要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这是因为尽管我们国家已经建立了不少社会救助制度,但从总体上看,还有一些家庭在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或者突发重大疾病,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时,生活还难以得到保障。这说明基本生活安全网还有漏洞。这就需要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用临时救助来补短板,使基本生活安全网更密更实。民政部从2007年起就开始探索建立这项制度,目前全国已经有26个省(区、市)初步建立了这项制度。但提出在全国全面实施,这还是首次。目前民政部、财政部正就这项制度进行政策研究,近期准备以国务院名义在全国部署。临时救助可以为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特殊困难的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在基本生活安全网中再建一个托底制度,从而兜住网底。救急解难是临时救助制度最重要的功能。

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社会救助的相关措施,我们会围绕着“补短板、托底线、救急难”这9个字展开。所谓补短板,就是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把临时救助制度尽快全面建立起来。所谓托底线,就是要和有关部门一道,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所谓救急难,除了我刚才谈到的临时救助之外,我们还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一些新的政策。比如救急难最重要的是大病、重病问题,我们将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关于这个问题,民政部从2012年起就开始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总结经验、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方面探索新的办法和措施,着力降低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当然,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要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有机衔接,共同为困难群众提供医疗保障。

最后,在救急难方面,我们还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政部将尝试建立医疗救助和慈善事业衔接机制。《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问题。民政部门要在机制建设方面下功夫,努力为慈善组织提供信息、资源等方面的服务,同社会力量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引导、鼓励慈善组织参与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通过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结合,共同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将基本生活安全网编织的更密实,把网底真正托得住。

责任编辑: 肖磊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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