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怎样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20 16:40 来源: 国研室
【字体: 打印本页

    要紧紧围绕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的基本要求,从以下几方面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一、发展城乡社区治理,稳步提升基层自治水平

    要创新社区治理政策,健全社区治理结构,完善体制机制,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职责权限,理顺社区自治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增强城乡社区的自治属性。结合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清理行动,建立社区工作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社区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办理的服务事项实行政府购买。建立人大代表等联系社区制度,推进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建设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发展智慧社区。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挥好居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开展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稳步提高城市社区居委会直选率。健全村(居)民会议等制度,完善民情恳谈、村(居)民听证评议和论坛等平等协商机制,推进共建共享。完善村规民约等基层社会规范,推进基层群众自我治理。深入开展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行村(居)委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二、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激发社会活力

    要修订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制定社会组织分类标准和直接登记具体办法,实施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脱钩总体方案,启动脱钩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职能、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促使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真正回归民间属性。要改革行政审批,下放职权。取消对社团筹备成立和社团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下放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审批权限。要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改革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推行基金会抽查审计,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社会组织。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机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明确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考核监管。

    三、加强应急治理,防范社会风险

    要健全应急治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相互协同,整合民政、卫生、交通、地震、气象、测绘等有关部门力量,健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完善灾难预警、应急响应和损害评估等机制,做好受灾群众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和恢复重建等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开展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抓好源头控制,强化病例救治。要健全社会风险预防化解机制。建立社会舆情收集研判和重大舆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加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推动落实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切实加强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先期预测、风险评估,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风险。

    四、创新综合治理,促进社会良性运行

    坚持常态治理与动态处置相结合,全面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要创新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方式方法。学习推广枫桥经验,依托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多方参与的社会矛盾治理机制,发挥群防群治力量优势,尽早发现社会矛盾和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健全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加强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机制。围绕下岗职工、复转军人、老上访户等重点群体,及时有效解决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培植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普及宣传个人心理健康知识,建立心理危机预警机制,舒缓社会紧张关系。健全面向全社会的心理医疗服务体系,规范发展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开展好心理咨询、疏导、调节、治疗等服务。加强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专项社会关爱行动,对流浪儿童、精神病人、艾滋病机会感染者、吸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和矫治,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功能、回归社会。要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建立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氛围。要发挥法治对稳定社会秩序的保障作用。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引导群众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进司法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建立网上信访平台和信访办理群众满意度综合评价体系,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五、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维护社会稳定

    要创新社会治安方式方法,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保障水平。创新特业管理、户籍管理、交通管理、巡逻管控等执法方式,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社会治安,严密防控和惩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恐怖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开展群防群治,推进平安社区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在有效震慑犯罪的同时,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再融合。改进消防和危爆物品监管,预防和减少火灾等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实有人口特别是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和服务,引导外来人口融入城市、安居乐业。要健全安全生产监管。落实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评价制度,严格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化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的专项治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要维护虚拟社会秩序。制定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建立信息安全审查制度,健全信息网络管理体系。引导网站、网民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发挥好网络意见领袖的建设性作用,推动网络积聚社会正能量。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加强信息系统的规划整合、规范应用,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加强互联网竞争秩序监管,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防止并打击网上违法犯罪活动。要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突出监管重点,抓好综合治理和重点食品药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水平;推进社会共治,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谈志林)

责任编辑: 司徒宇乾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