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关已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54号要求,制定了《杭州海关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海关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并下发杭州海关公告2014年第4号,明确“市场采购”监管方式自11月1日起正式启用。2.落实海关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意见,最大限度地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压缩审批事项数量规模,消除行政审批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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