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23 10:37 来源: 黑龙江省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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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黑龙江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依据《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以下简称《要点》),结合实际,推进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截至11月底,全省13个市(地)以及绥芬河市、抚远县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5793条,依申请公开2326件。省直各单位通过省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8320条,依申请公开136件。

  一、落实《要点》、推进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落实要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要点》,制定了《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黑政办〔2014〕29号),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各牵头单位能够按照要求,把所承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限,任务到处室,责任到个人,确保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同时,对市县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也提出明确要求,严格将制作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做好审查,不因公开而泄密。各地、各单位能够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和保密审查制度,认真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主动做好保密审查,不因公开而泄密,也不因怕泄密而不公开。目前已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未发生违反保密相关规定的现象。

  (三)用好载体,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各地、各单位充分利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地、本单位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和管理,认真充实内容,及时调整栏目,方便群众查阅,真正将政府和部门网站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积极探索建立政务微信、微博等新载体,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公开实效。

  (四)多措并举,做好依申请公开。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依托省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机制,明确网上受理、分转、办理、反馈等程序和时限,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在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同时,注意做好典型案例的剖析、研究和汇编工作,认真梳理出一些带有规律性、倾向性的问题和普遍有效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全省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截至目前,全省范围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处理不当而产生投诉的现象。

  (五)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采取自查和实地检查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进行工作指导,提出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任务推进落实到位。同时,按照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对中直单位属地化管理的要求,对部分具有审批权限且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中直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与指导。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省政府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列为重要督办事项,构建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编办具体负责、省法制办配合的行政审批力量体系,采取集中办公、分组协调、统一研究的方式强力推进。2014年10月,黑龙江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下放的37项行政审批事项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省机构编制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至此,经三轮清理后公布的《黑龙江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黑龙江省省级初审和国家委托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上的数据再一次被“刷新”。其余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大力推进网上行政审批。截至目前,自网上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以来,省直各单位网上受理行政审批共计23093件,平均网上审批率达到80.7%。在已办结的审批项目中,审批机关平均用时5.9天,比承诺的办理时间平均缩短了16.4天,平均提速73.5%。三是继续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各单位的权力名称、依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等在省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

  (二)财政资金使用公开情况。一是扎实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公开了2014年省本级预算报告和经省人大审议通过的2013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总决算报表。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要求除9个涉密单位外,其余112个省直部门全部纳入公开范围(上年度为59个)。二是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公开了省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执行和2014年预算安排情况。“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由上年度的59个部门扩大到112个,“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由上年度10个部门试点扩大到59个。截至10月31日,各地已全部完成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做好征地、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省国土厅积极督促各地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截至目前,公开征地信息173条,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154件(次),面积3973公顷,做到了征地事项件件公开。公开发布土地出让公告1309宗、地块公示2244宗,实现土地供应7184公顷,出让收益248.7亿元,推进了国有土地公开透明出让。公开发布矿业权出让信息120条,推出探矿权招拍挂出让50宗,成功出让34宗,成交价款7497万元,超出底价2802万元。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关于做好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建保〔2013〕8号)和《关于转发住建部<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建房〔2013〕23号),要求各地每个项目征收补偿方案的制定,都必须充分征求听取群众意见;在批准房屋征收前,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法定程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以适当的形式,及时向当事人公开。三是扎实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省财政厅大力推行“十公开、五监督”工作措施,截至目前,今年共发布招标公告788个、预公告638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678个、征集公告21个、标前答疑13个、质疑答复67个、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7个、违规公告8个。四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省交通厅深入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约222个项目,674家企业1000名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

  (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深入推进医院院务公开。省卫计委结合医疗服务特点,以群众最关心、最担心、最需要解决的热点问题为公开重点,重点公开医院基本信息,医疗收费信息和医院内部“三重一大”事项。二是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省教育厅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加强对体育特长生、普通高校体育招生考试、自主招生和农村专项合格考生等十项特殊类型考生名单的公示工作,及时在招生考试信息港上进行公示。今年高考期间,进一步完善了省、市(县)招考办和高校三位一体的网上、电话及现场三种形式的咨询服务体系,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专门设立了“招考快讯”、“招考政策”、“招考服务”、“阳光公示”、“网上咨询”和“高考成绩及录取结果”等栏目,确保了信息公开合法、完整、准确、规范、及时和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高校财务信息公开。省教育厅在《关于公布黑龙江省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黑教办〔2014〕37号)中明确要求省属高校公开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并在黑龙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了教育收费明细表,对学校性质、收费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文件依据进行了公开,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四是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省科技厅通过官网公示了2014年黑龙江省研发重大项目(7项)招标结果,2014年度省研发重大(非招标)项目(13项)评审结果,2014年省科学基金项目评审公告等。五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省人社厅通过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公开就业创业政策信息。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9.4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就业。六是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公开。印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13号)和《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试行)>实施细则》(黑民发〔2013〕139号)。要求各地公开低保咨询监督电话,对资格条件、申请审批程序等环节公开做出了非常详细具体的规定。

  (五)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省环保厅大力推进四大类环境信息公开:①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确定了8个方面、90项重点内容。截至目前,省环保厅及各市地环保局网站已公布污染源监管信息300多条。②空气和水环境质量信息。在网站设立了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哈尔滨、齐齐哈尔、大庆、牡丹江每个城市的监测数据实时发布,还发布了AQI指数、首要污染物、健康影响及建议措施,以及应对雾霾天气的各种常识。③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利用网站和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从2014年1月1日起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全本,包括每个项目受理情况、审批和验收结果。今年以来,网站公开环评审批信息271条,同比增长182%。④污染物减排信息。定期发布半年和年度污染物减排数据,包括每年需要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及时发布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情况信息。二是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省安监局每月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全省以及煤矿、道路交通、工商贸、火灾、铁路、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省药监局在门户网站上设置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专栏”,及时公布我省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国家食药总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工作部署,迅速启动了相关工作。“五整治”期间,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网络,共计宣传377次。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3〕60号)要求,各地、各单位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一年来,出台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百姓较为关注的政策措施都能及时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或本单位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发布,真正做到“群众关心什么,就及时公开什么”,第一时间发布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政府办公厅利用门户网站,邀请省质监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税局相关领导,进行在线政务访谈,解答相关政策,受到了群众的好评。省人社厅等单位通过“行风热线”、“走进直播间”等节目,解答就业、社会保障、人才、维权等方面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情况

  (一)加强平台建设。2014年1月,经过集中培训,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发设计的省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正式开通运行。省直各单位能够指定专人负责通过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公开各类信息,使得信息公开更规范、更科学、更合理、更集中,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层次,保障了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开通微信平台。2014年3月,开通了“黑龙江政务”微信,除周六外,每天发布一期微信图文信息,主要内容为省政府领导同志政务活动、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省政府重要会议等。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主流声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11月末,共发布图文信息202期,合计1254条、约80万字。

  (三)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各单位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伊春市印发了《重要政府信息发布舆情跟踪制度、信息公开统计制度和重要政府信息发布深入解读工作预案》(伊政办发〔2013〕40号),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省粮食局制定了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制度,及时做好重要信息解读工作。鸡西市建立健全各级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要求各行政机关在按法定时限进行公开的同时,其发文字号和标题要在各级政务公开办(或常设办事机构)每月进行一次备案,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之中。

 

责任编辑: 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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