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23 10:52 来源: 吉林省政府网站
【字体: 打印本页

2014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公开内容、载体、保障和政务服务等多个方面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止11月份,全省共发布政府信息66.7万余条。

  (一)下大力气推进省本级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将省政府保留的3675项行政职权整理成权力清单,以省政府名义在吉林日报上发布,并同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开设专栏公布权力清单、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通过“一单一表一图”,将权力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设置依据、承办机构、责任人、服务电话、监督电话、运行流程等内容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对财政资金公开信息进行细化。将省级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和省级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在内的所有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进行公开,省级“三公”经费总预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增加了上下年度间增减变化的原因说明,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决算公开信息主要包括各部门的整体收支和财政支出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全省各个市州全部公开了政府总预算、部门预算、汇总“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等信息。同时,各级政府注重审计结果的公告,提升了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情况的透明度。

  (三)加大了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力度。吉林省建立和完善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内容并规范公开流程。积极抓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总计公开4万余条,省本级公开招投标信息2929条。

  (四)公共监管及服务信息公开范围更加广泛。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各地各部门及时、细致的公开相关公共监管信息及服务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目前,共发布公共监管信息11711条。主动发布环境相关信息9519条,实时公开安全生产较大以上事故信息30条,逐步公开国有企业财务信息33条,积极公开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129条。同时,各地各部门还加强了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高校招生、医疗卫生、创业就业等切实贴近百姓生活领域的服务信息进行公开。

  (五)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及时到位。各地各部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群众旁听政府会议,在网站开设领导信箱、地方政府领导留言板、在线访谈、网上咨询和政策解读等栏目,对相关重要政策进行解读,对群众需求进行回应。各地各部门还建立了与报社、电台、电视台、主流网站、移动信息网络等媒体沟通联系机制,各负其责,采取定期沟通情况、实时互通有无等方式,形成热点舆情信息互通合作共识。同时,加强了网络舆情监控,并兼顾对社会大众媒体的舆情信息关注。

(六)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形成了申请受理、研究咨询、起草答复意见、法律顾问团审核把关、报送领导审定、制文答复的一套较完整的工作流程。同时,做到依申请公开件件有回声。目前,省本级接受依申请公开34件,答复率为100%。所有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均以正式件形式予以答复,依法告知申请公开内容、不予公开或不予受理原因。

(七)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吉林省把加强制度建设、丰富平台载体、完善基础设施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力支撑,不断提高标准质量。制定完善了新闻发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办法,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音机制等相关制度。5月份,印发了《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受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反馈、监督机制,提高了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注重政府门户网站及各类公共查阅点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府公报、公开电话、新闻发布会等平台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完善设施保障,对政府公开网站、便民服务点、政务服务中心等地点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补充,部分地区和单位完成了网线改造、带宽升级和服务器升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 薛雪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