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会议决定,第一批先行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重点是投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会议决定,在第一批取消和下放71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基础上,再取消和下放62项行政审批事项,并依法依规及时公布。
国发〔2013〕19号 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1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0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共计3项)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至此,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的新组建部门“三定”已全部完成。在这些部门“三定”中,又取消和下放了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包括取消能源企业发展建设规划审批、铁路客货直通运输审批、出版单位变更登记等,下放电力业务许可、港澳台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审批等。
国发〔2013〕27 号 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29项) 2.国务院决定部分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13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评比、达标项目目录(共计3项)
国发〔2013〕34号 经研究论证,国务院决定,再取消一批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共计76项。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会议决定再取消和下放75项行政审批事项。至此,新一届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达221项,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成效正在显现。
国发〔2013〕44 号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82项)
国发〔2014〕5号 国务院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另建议取消和下放6项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行政审批项目,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关系投资创业的34项审批事项,有利于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让优惠政策落地,释放市场活力。
国发〔2014〕27号 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3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11项) 3.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共计31项)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各部门晒出权力清单、开展社会评议的基础上,顺应群众期盼,有针对性地推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措施。便利企业投资经营,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其中取消68项,做到能取消的尽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遗留尾巴。同时尽快彻底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
国务院常务会再取消和下放108项主要涉及投资、经营、就业等的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