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议题:沪港通初试"牛刀":平稳运行 探索进一步开放

总理论述

李克强指出,将着重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其中扩大服务业包括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重要方面。并称此后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海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健康发展。同时将在与国际市场更深度的融合中,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

核心内容

会议相关文件

本规定所称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是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可根据《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后,开立人民币沪股通专用存款账户,专门用于沪股通相关业务资金往来。

关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所得税问题(一)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所得税。(二)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所得税。(三)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税。

专家观点

文字实录

沪港通初试"牛刀":平稳运行 探索进一步开放

今年4月1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博鳌论坛表示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机制。当天,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原则批准沪港两地交易所及结算机构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即沪港通)。11月10日,两地证监会再次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准备完毕,决定批准交易所及结算机构正式启动沪港通。沪港通下股票交易已于11月17日正式开始。

从宣布试点到正式启动,历时仅7个多月时间。截至11月21日,沪港通下成交总额合计291.01亿元人民币,沪股通累计成交金额252.31亿元人民币,净买入为236.4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累计成交金额38.70亿元人民币,净买入为29.28亿元人民币。

媒体解读

文津圆桌:沪港通"探路"资本市场进一步开放

自2014年11月17日正式开闸,沪港通作为内地资本市场开放的重要一步,备受关注。11月20日,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和中国政府网共同举办公开研讨会,多位学者和业界人士就"关于沪港通:现实意义与未来发展"各抒己见,对沪港通的意义、运行评价和如何"倒逼"改革、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开放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