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银监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8-03 16:11 来源: 银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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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银监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银监办发〔2016〕86号

2016年银监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精神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部署,紧紧围绕监管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全面推进银监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高监管透明度。

一、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

(一)推进银行业监管政策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银行业监管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普惠金融推进、促进银行业改革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措施。相关政策要分专题梳理、汇总,通过官方网站专栏、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或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

(二)推进行政执法和许可信息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相关情况。进一步做好取消、下放、保留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工作,通过银监会官方网站集中展示、动态更新,方便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公众获取并监督。推动行政许可审批结果及时、完整、准确公开,落实分级公开、集中展示的要求,完善相关信息系统,优化网页界面。继续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完善公开流程和内容。

(三)推进财务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经批复的部门预决算,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结果等政府采购信息。

二、积极推进政务流程公开

(四)推进决策公开。对涉及银行业重大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在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的前提下,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相关信息,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五)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十三五”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重要政策,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及时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对国务院督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及时整改提高的同时,按要求做好公开和回应工作。

三、着力加强公开工作管理

(六)加强主动公开管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加强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审查力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七)加强依申请公开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办理时限要求,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和标准化文本,推动答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对于经审核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监管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及时梳理本单位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进行分类管理和分析研究。明确区分依申请公开与一般性政务咨询、有关行政行为进展查询的途径和流程,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的质效。

四、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回应

(八)加强政策解读。重要政策的牵头起草部门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发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解读政策,特别对社会关注热点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做好相关准备和支持性工作,协助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专家库。注重运用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邀请主流媒体、新闻网站参与有关重要活动,了解重大决策,畅通采访渠道,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银监会主管的期刊要围绕银监会重大政策出台,及时组织发表相关稿件,宣传解读政策,推动政策落实。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利用有效的活动载体,面向基层、面向公众、面向社会宣讲监管政策、传导监管政策。

(九)加强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银监会及银行业信息动态,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积极主动回应舆论关切。针对各种虚假不实信息,应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澄清事实真相。特别重大银行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主动披露行业信息,提升行业透明度。统筹运用新媒体做好银行业信息发布引导工作。

五、大力促进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十)加强基础性功能建设。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公开清理结果。动态更新、充实政策法规库。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强化官方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官方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加强与相关部委、主要媒体网站的协调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建立银监会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共享机制。

(十一)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各银监局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岗位、人员及职责,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分级、分层、分类组织实施,加强政务公开业务交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主动加强监管业务和政务公开的政策理论学习,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推动监管政务和信息的有效公开。

(十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银监会建立政务公开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协调,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部门在年内要至少一次向主要负责人专题汇报工作,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工作,全面加强对银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有关负有专项牵头职责的部门也应加强相应工作的指导。各银监局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要确定一位负责人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要继续推动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相关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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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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