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8-03 16:44 来源: 外汇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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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汇综发〔2016〕73号

各司、机关党委、各事业单位:

为做好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现将《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6年5月3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16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和《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提高外汇管理透明度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公开。做好外汇局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及时在外汇局网站更新《外汇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各部门负责落实)重点公开清理规范后保留为外汇局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资本司负责落实)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重点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做好外汇违规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对违规性质恶劣、金额大或违规行为典型的案件,加大公开通报力度,加强对涉汇主体的警示教育。(管检司牵头落实)建立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外汇管理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外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的及时归集和公示。(管检司牵头会同局内各部门负责落实)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外汇局政府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的连接工作,推进外汇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共享。(管检司牵头会同监测中心落实)

(三)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政策公开透明。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外汇管理政策公开力度,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外汇局政府网站开设专栏、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透明度。(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各部门负责落实)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综合司牵头落实)

(四)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五)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改革任务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要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外汇局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综合司牵头落实)

二、加强解读回应,合理引导市场预期

(一)主动做好数据和政策解读。发布重要数据、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原则上应与文件同步在外汇局政府网站发布,最迟不超过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和现有局政府网站工作机制分别负责落实)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数据、法规政策及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国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外汇局例行政策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综合司牵头落实,收支司、经常司、资本司、管检司、中央外汇业务中心按现有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分别负责)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增进社会认同。(综合司牵头落实,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以外汇局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为主平台,及时借助媒体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各部门按现有舆情监测和舆情应对工作机制落实)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合作,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全面准确地进行报道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加强与外媒的沟通互动,注重政策解读的国际传播,扩大政策信息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各部门落实)

三、加强能力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分管综合司的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列入工作分工。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实现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的同抓共促。

(二)提高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情况,及时修订外汇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文件,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综合司牵头会同局内各部门落实)继续推进外汇管理法规集中清理,及时公开废止或宣布失效相关规定,定期公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便利市场主体查询使用。(综合司牵头落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三)提高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功能。(综合司牵头落实)组织开展外汇局政府网站升级改造工作,继续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及时准确获取信息。(综合司会同监测中心落实)办好国家外汇管理局文告,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综合司牵头落实)

(四)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在今后3年的干部轮训中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确保3年内对全体政务公开人员轮训一遍。(人事司牵头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局内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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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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