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7-05-12 12:00 来源: 统计局网站
【字体: 打印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统办字〔2017〕32号

各司级行政单位、在京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社: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我局制定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经局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6日

国家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2017年,国家统计局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紧密结合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各项改革任务和统计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健全制度机制,全力推进统计公开透明,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全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公开。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依法依规逐步公开统计制度方法。通过官方网站和公开出版物等途径,公开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简明版本。(设管司会同资料中心、出版社、各相关专业司负责)通过国家统计局英文网站逐步向国际社会公开和介绍中国统计调查制度 方法的主要内容。(资料中心、国际司、设管司会同各相关专业司负责)推进统计标准公开,在官方网站公开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等统计标准。(设管司负责)

(二)全力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共享。

探索微观调查数据开发应用工作,健全开发应用工作制度。着力推进统计数据面向社会公开共享,增强统计服务实效。(综合司、核算司负责)

(三)进一步推进统计调查项目信息公开。

推进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流程,及时维护、更新官方网站“网上申报”平台功能。通过“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栏目,发布月度和年度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公告,按月分部门更新统计调查项目目录,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同步公布到期项目及废止项目,按月向有关部门发送项目到期通知书,提醒按时申报。推进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信息公开,按月在官方网站公布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目录。(设管司会同资料中心、各相关单位负责)

(四)进一步推进涉外调查审批事项公开。

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在官方网站及时发布“跨省(区、市)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和“跨省(区、市)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等2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依据、办事指南、审批公告、服务规范、投诉举报渠道,并提供相关申请表下载文本。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实时更新、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开通“国家统计局跨省(区、市)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网上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促进资格认定涉及要素标准化建设,推进审批信息互通共享。积极参与数据共享平台体系建设,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基础信息共享,及时将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认定名单提供有关部门。(执法监督局会同数管中心、资料中心负责)

(五)进一步推进统计执法检查公开透明。

严格执行《统计部门推广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细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健全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和统计执法人员随机选定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办法》。在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设置“统计违法举报”专栏,公布并及时更新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统计违法举报。根据《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依法认定并通过官方网站公示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直接责任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积极推动将统计上失信企业公示平台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进统计行政处罚、统计执法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统计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执法监督局会同资料中心负责)

(六)进一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严格按照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要求,不断推进统计部门财务管理的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信息。根据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确保规范统一完整。公开前做好详细预案,公开后密切关注舆情。进一步推进所属预算单位财务公开工作。(财务司负责)

(七)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着力统一和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内容,通过官方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招标中标和成交结果等相关信息,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央政府采购网”及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负责)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和民生举措,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等提出的有关统计工作重要事项,积极公开进展和完成情况。及时维护、更新统计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统计规章以及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统计规范性文件。继续推进“两会”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公开的重大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通过在官方网站开设专栏、在官方微博微信设立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办公室、执法监督局会同资料中心、综合司负责)

(二)按进度公开指标数据。

依据《2017年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按时发布各项指标数据。认真组织开展各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国民经济重要指标数据。进一步增加统计数据发布内容,逐步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指标数据,力争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指标项目20余项。(综合司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

(三)强化主动解读工作。

完善数据发布解读工作机制,通过官方网站“最新发布与解读”栏目,在发布主要指标同时刊发解读文章,深入分析经济运行的特点和趋势。进一步提升解读的针对性、深度和质量,为社会各界全面客观准确把握经济形势提供重要参考。制作图文解读产品,充分利用第5代超文本置标语言(H5)技术,生动地反映统计数据,通俗地解读经济形势。拓展官方微信“统计微讯”中统计数据和解读的查询功能,及时为用户答疑释惑。适时组织媒体通气会,解答经济热点问题。(综合司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

(四)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大舆情监测工作力度,及时了解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和统计工作的评价、期待与需求,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研判处置。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按程序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及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正确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综合司会同资料中心负责)

(五)优化统计数据服务。

进一步运用图解、动画、漫画、视频等形式,开发多元化统计科普及宣传产品。认真做好“两会”咨询服务,为参加全国“两会”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供高效便捷、翔实规范的统计服务。办好第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创新活动组织形式,进一步打造“阳光统计”。(综合司负责)

(六)广泛宣传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在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专题网页,及时公开普查各项重点工作,刊发农普要闻、各地动态、进度安排、农普宣传等信息。积极联系相关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全力做好农普资料的深度开发和利用,多种形式发布相关数据。(综合司会同农村司、资料中心负责)

三、完善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官方网站建设管理。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设统计重点工作相关栏目。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检索、排序等功能,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务信息及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提高发布质量和时效。(资料中心会同办公室、执法监督局、人事司、财务司负责)

(二)完善公众咨询相关渠道。

不断完善公众咨询热线电话功能,及时更新非工作时间电话自助语音服务“统计数据查询”方面信息。完善“统计咨询”栏目功能,加强安全保护,及时作出回复。补充更新“常见问题解答”栏目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统计咨询服务。(资料中心负责)

(三)推进中国统计资料馆网络平台建设。

推进中国统计资料馆网络平台建设,立足馆藏资源,完善建设手段,丰富平台内容,优化各项功能,完成统计资料从实体拓展到虚拟、从线下拓展到线上的转换,打造集数据查询、分析、共享和应用为一体的服务中心,满足公众获取统计信息的深度需求。(资料中心负责)

(四)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

进一步做好“掌上数据库”、“搜数”、“数据中国”等移动客户端,以及官方微博微信的运营维护工作,结合统计用户需求,不断丰富内容和形式,及时解答网友咨询提问,增强用户便捷体验。进一步完善国家统计局数据发布库,丰富发布指标,完善系统功能,优化发布窗口,制作可视化数据产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综合司负责)

四、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积极推动通过OA办公系统网上办理依申请公开,修订公开指南中有关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统计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按时统一规范答复,提高工作效率。畅通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提高答复工作质量。(资料中心会同办公室、执法监督局、各相关单位负责)

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

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序推进统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制定国家统计局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健全政务公开目录,及时补充、调整和更新相关内容。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的公开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加快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化进程,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健全官方微博微信互动机制。(办公室会同各相关单位负责)

(二)提高政务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水平。

充分发挥国家统计局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坚持领导小组负责人带头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成员单位分工协作,会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加大培训力度,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分级分层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将实行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刘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回到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