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对标文件精神 对接基层实际 组织指导试点工作有效开展

2018-07-21 14:52 来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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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统一部署,湖南省浏阳市、衡阳县、株洲县、平江县、武陵区、资兴市、蓝山县7个县(市、区),承担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8个方面的试点任务。去年5月以来,湖南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和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基层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试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目前,8个试点领域的事项梳理基本完成,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公开流程逐步优化,公开方式抓紧完善,已进入成果展示、优化提升阶段。

一、主要做法

我省组织、指导、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主要做了以下几点工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

省长许达哲听取了试点工作专门汇报,明确指示“要圆满完成国家交给我们的任务,力争交出一份合格答卷”。常务副省长陈向群作出专门批示,要求省财政厅安排适当经费,支持、激励基层试点单位全力以赴搞好试点工作。省政府秘书长王群今年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并在一月一次的秘书长办公会上,逢会必讲,强调要求,压实责任。承担试点任务的市州积极加强指导,支持试点工作。7个试点单位成立了以县(市、区)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专门队伍,聘请专家支撑,安排专门经费,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开展现场督导。为准确把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今年3月,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张银桥带队,省政府办公厅、省质监局、省标准化院参加,深入7个试点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采取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听取汇报以及与群众交流等方式,了解情况,问诊把脉,现场指导,加强督促。

三是再发指导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在去年8月下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函〔2017〕72号)的基础上,针对现场督导发现的问题,对标国办发〔2017〕42号文件和全国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今年5月,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56号)。

同时,由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套下发试点工作事项清单和目录编制规则、流程优化和编制规则等5个指导性文件,并将这些文件编印成册,发送到各试点单位,指导试点工作。

四是组建试点工作指导组。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今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组建了由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质监局等省直相关单位参加的3个试点工作指导组,进驻试点单位进行面对面、点对点指导。

各指导组利用自身优势,积极为试点县市区出谋划策、排忧解难,指导、帮助试点县市区优化思路、建立标准。

五是倒排进度抓好下步工作。各试点单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最新的指导性文件精神和指导组意见,制定了下一步工作方案,倒排工作进度,明确责任人员,对事项梳理、标准体系开展“回头看”,进行查漏补缺,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及办事指南、公开栏等公开方式,确保按期圆满完成任务。

二、主要特点

我省在指导、推进试点工作中,对标文件精神,立足基层实际,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边提升,不断提升试点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围绕“四个维度”,建立“四大标准”。围绕“公开什么、如何公开、在哪公开、公开的效果怎样”四个维度,我们提出建立“政务公开内容标准体系、流程标准体系、方式标准体系和监督评价标准体系”四大标准。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成多个子标准。如对“政务公开内容标准体系”,细化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等。各试点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四大标准”,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创新。

二是区别“三个层级”,分级分类公开。为增强公开实效,结合基层实际,我们提出区别县、乡、村“三个层级”,从公开内容和方式上分级分类公开。

对县级层面,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方面的信息,利用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向外出务工人员精准推送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全面、准确、及时、高效。对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按照“内容简要、流程简明、方式简便”的要求,规范并利用公开栏、明白卡、触摸屏等形式,突出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删繁化简,让基层群众一看就懂。同时,我们把12345政府服务热线统一作为政务公开咨询、投诉电话,把试点工作中梳理的公开事项、建立的公开标准、优化的公开流程等内容及时输入12345平台知识库,标记于试点各领域各事项的公开要素和公开方式中,方便群众好记好问好用。

三是注重“两个结合”,提升试点水平。一是在公开范围上,注重“点与面”的结合。

我省在7个国家级试点县市区的选择上,充分考试试点工作的代表性和针对性,既有建制县又有市辖区;既有经济基础相对较好的县级市,又有国家级贫困县。同时,我省全面铺开试点工作,增加了省级试点单位,确保一个市州有一个试点县,拓展了试点领域,选择湘潭县、新宁县、慈利县、安化县、中方县、冷水江市、永顺县7个县市为省级试点单位,承担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扶贫救灾等其他17个方面的试点任务。

二是在试点内容上,注重“公开与服务”的结合。对基层而言,通过政务公开促进办事服务便民化,为群众提供更透明、更方便的办事服务,更能增强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基层试点单位以试点工作为契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同部署,同推进,通过梳理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分类明确“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审批服务事项,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通过建立标准体系,进一步再造流程,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

三、几点体会

我省在推进试点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规范指导,及时纠正试点工作跑题跑偏、走形走样等情形,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对标文件精神,确保试点工作不“跑题”。 国务院办公厅部署的试点工作是一个“命题”作文,主题是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重点任务是梳理公开事项、编制公开标准、优化公开流程、完善公开方式;目标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我们要求各试点县市区在开展试点工作中,可以大胆创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等工作,但在上交“答卷”时,必须对标国办文件精神,聚焦政务公开这个主题,围绕梳理事项是否全面科学、公开标准是否规范适用、公开流程是否简明优化、公开方式是否方便群众、试点工作是否具有特色来展开。

二是紧扣基层实际,确保试点工作不走样。我们要求各试点单位牢牢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这个实际,牢牢立足湖南山区偏远、乡村分散、农村外出务工年轻人员多、信息化水平偏低这个特点,在编制标准文本、规范公开内容上,防止只求文本形式的标准化、美观化,而忽视文本成果的操作性、应用性,把公开工作复杂化,防止成为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形象工程”。

在公开方式上,防止只追求信息化、智能化,而忽视偏远群众喜闻乐见的简便方式,既要充分应用“一网一端一屏一热线”(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触摸屏/显示屏、12345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又要全面利用“一栏一册一卡一大厅”(公开栏、宣传册、明白卡、办事大厅)等线下方式,确保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三是坚持“一县一策”,确保试点标准有创新。我们要求各试点单位既要认真完成规定动作,也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优势,创新自选动作,形成不同特色、符合实际的标准体系。

如浏阳市在前期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围绕“一看就明白、最多跑一次”;平江县立足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这个实际,围绕“立足国扶基层实际,建立三级公开标准”;资兴市围绕“建立‘四大’公开标准,促进‘四办’服务升级”;衡阳县推行“一码一事项,公开零距离”,分别开展试点工作,建立试点标准。

信息来源: 湖南省政府办公厅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石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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