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外宣办、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文化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拟定的《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已贯穿在经济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呈现出多向交互融合态势。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和低能耗、低污染等特征。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血液”。推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加强合作、深度对接,对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3年以来,文化系统在以往改革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的基础上,坚持稳中求进,锐意改革创新,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进行了新的实践探索,取得明显成效。
中央始终强调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两手抓、两加强”,即使发展文化产业也强调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强调在继承基础上借鉴创新,强调文化企事业单位和文化工作者的社会责任,绝不是要搞什么“产业化”,不能只讲票房、收视率、发行量,不能放松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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