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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明年将全面推广 有望拉动万亿元内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30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韩洁、罗沙)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30日联合宣布,从12月1日起将“家电下乡”实施范围扩大到14个省区市,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各地实施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

    据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可实现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4.8亿台,累计可拉动消费9200亿元。

    分析人士指出,面对世界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运行带来的挑战,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对农民购买家电实行财政补贴,是我国扩大内需尤其是挖掘农村消费市场潜力、缓解家电行业困境、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扩大内需应对挑战 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面对世界金融危机带来的国内外形势变化,实施“家电下乡”,扩大内需特别是农村市场的消费,成为我国当前“保增长”的一项迫切任务。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说,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增速开始下滑,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明显减弱,部分企业和行业经营困难,面对挑战,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的重大决策,决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实施“家电下乡”,正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认为,在当前海外市场需求下降,我国家电行业出口减少的情况下,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既有利于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扩大国内市场需求,也有利于统筹消费、投资、出口的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目前我国居民消费率明显低于世界水平,据世界银行统计,2007年我国居民消费率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7个百分点。

    消费率的差距意味着扩大消费的潜力。据测算,我国农村2亿多户家庭,即使农村家电普及率仅提高1个百分点,每种家电也可以增加200多万台的需求,扩大农村消费的潜力巨大。

    张少春说,“家电下乡”政策实现了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由投资、出口向消费领域的拓展。这种突破有利于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大幅度扩大农村消费,进而带动消费、投资、出口比例关系的调整,改变经济增长由投资、出口驱动的局面,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促城乡协调发展

    “家电下乡”政策主要内容就是对农民消费进行直接补贴,无形中直接增强了农民的家电消费能力,让农民能够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目前,我国农村家电普及程度仅相当于城市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统计显示,2007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彩电拥有量约为城镇的2/3,洗衣机和手机不超过1/2,冰箱仅为1/4。

    张少春说,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还可以帮助农民了解国家政策,获取市场信息,学习生产科技,促进农民增收。

    同时,他指出,实施“家电下乡”有利于改变我国农村市场分散、网点少、服务差、秩序乱、流通和服务成本高的状况,有利于完善农村家电生产、流通网络,促进建立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此次“家电下乡”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四年。财政部表示,实施这一政策的目标是用四年左右时间基本使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使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同时优势企业可基本形成以农村市场为导向的家电生产和流通体系,让农民长期受益。

    缓解家电产业困境 促产业结构升级

    受经济危机影响,2008年我国家电行业受到一定影响。实施“家电下乡”给整个家电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

    傅自应说,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产量均居世界第一。2007年这四类产品累计出口579亿美元,出口依存度约50%,产能过剩严重。特别是今年以来,随着生产成本上升、人民币汇率升值、能源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家电出口受到了很大制约,不少企业已经出现利润下降甚至亏损。

    统计显示,今年前9个月,我国家电行业累计出口额281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7.5%,但扣除人民币升值、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后实际增长不到10%,大大低于前几年平均25%的增幅。由于家电产业使用原材料较多,家电行业不景气,对钢材、有色金属、塑料等行业也产生不利影响。

    张少春说,全面推广“家电下乡”是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将为家电企业创造巨大的市场需求,也将促使家电企业将市场重点由国外转向国内,由城市转向农村,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开拓国内农村市场,实现产品市场的多元化,降低经营风险。

    傅自应认为,对国内家电企业来说,当前进一步扩大出口不仅难度加大,而且面临贸易摩擦增加的局面,而国内城市市场接近饱和,这就亟须通过启动农村市场消化过剩产能。“家电下乡”政策把对出口的调控政策转向启动农村市场,不仅为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品牌影响力拓展了空间,有利于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为出口的稳定增长提供基础和保障,而且也有助于把内需特别是消费真正启动起来,实现内外兼顾、和谐发展。

    据了解,此次共有90家生产企业和57家流通企业中标。刚刚与财政部和商务部签订中标协议的TCL家电产业集团首席执行官王康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作为中标品类和产品型号最多的企业,TCL从国家推广“家电下乡”中看到了扩大市场的新机遇。这一政策不仅帮助国内家电企业扩大在三、四级市场的有效需求和品牌影响力,还有助于加快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

    “家电下乡”明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广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 韩洁、罗沙)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30日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会议,宣布从12月1日起启动第二批“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并从明年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广“家电下乡”。

    根据国务院部署,“家电下乡”政策在各地区实施的时间统一暂定为4年。已经试点的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执行到2011年11月底。第二批试点的内蒙古、辽宁、大连、黑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西、重庆、陕西等10个省区市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2年11月底。其余2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从2009年2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到2013年1月底。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表示,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是新时期财政政策一项重大创新,该政策在全国推广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宏观调控重大决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既有利于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也有利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对于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缓解家电及相关产业的困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也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推广方案,目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和手机。与三省一市试点方案相比,新增了洗衣机一个品种。按产品价格的13%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对补贴产品设定了最高限价,彩电不超过2000元,冰箱不超过2500元,洗衣机不超过2000元,手机不超过1000元。

    此次“家电下乡”对财政负担政策也做了调整。虽然补贴资金仍由中央财政负担80%,地方财政负担20%,但考虑到省以下财政普遍比较困难,财政部明确地方财政承担的20%改为全部由省级财政承担。

    张少春说,自2007年12月1日起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及青岛市启动“家电下乡”试点以来,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08年10月底,三省一市共销售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超过350万台。与去年同期相比,由于实施“家电下乡”,家电销售量增长幅度提高了30个百分点。

    商务部副部长傅自应指出,初步测算,连续四年在全国农村对彩电、冰箱、洗衣机、手机四类农民需求量大的产品实施“家电下乡”,平均每年可拉动农村家电销售超过1500亿元,带动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2.5个百分点;相当于20%左右的出口能力,可以基本消化这些产品的过剩产能。此外,农村主要家电产品拥有率也将达到城市2000年水平,城乡家电普及率差距将由目前的近20年缩小到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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