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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进入普及和巩固提高新阶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12日   来源:教育部网站

    党的十六大以来教育改革与发展成就系列材料之四:

农村义务教育进入全面普及和巩固提高新阶段

    到20世纪末,我国完成了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历史性任务,国民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8年,超过世界平均水平。2003年,国务院作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农村教育在教育工作中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作出了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重大决策,决心用更大的精力和更多的财力,重点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这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

    农村教育量大面广、影响广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多达1.5亿。为此,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巩固和发展普及义务教育的成果。为了加快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发展,2003年国务院决定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目前,全国410个“两基”攻坚县中已经有317个县实现了目标,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由2003年的77%提高到96%。民族自治地区699个县中,已经有614个县实现了“两基”,占民族自治地区总县数的87.8%。“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使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大大改善,质量得到提高。其中“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中央财政累计投入了100亿元资金,使7000多所学校受益,可满足200多万新增寄宿生的学习、生活条件,使边远山区和边疆地区的孩子再也不用为上学每天翻山越岭、长途跋涉。“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将在2007年底完成,中央和地方政府累计投入110多亿元资金,建设了覆盖全国农村的远程教育网络,使所有中西部农村中小学学生可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孩子们高兴地说:“大山再也挡不住知识了,我们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

    二是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项深得民心的“两免一补”政策,2005年首先在592个国家重点贫困县实施,2006年在西部农村和部分中部农村地区实施,今年春季开学时在全国农村全面实施,惠及1.5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农民的教育负担得到切实减轻,平均每年每个小学生家庭减负140元,初中生家庭减负180元。广大农民群众高兴地说,“种田不纳税,上学不缴费,农民得实惠,和谐好社会”。此外,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已经纳入规划,正在逐步推进。

    三是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2005年底,国务院决定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免除学杂费的义务教育,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投入机制,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这项改革2006年首先在西部地区农村实施,今年已经在全国农村地区全面推开。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又一个重要里程碑,对于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全民族素质将会产生重要而深远影响。

    四是新的《义务教育法》推动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将义务教育所需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同时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法律规定,为推动我国义务教育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这些重大改革措施和新的制度改革,使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进入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时期。到2006年,全国实现“两基”县数从2001年2573个提高到2973个,“两基”人口覆盖率进一步提高到98%。扫盲工作进一步推进,2001年到2006年,全国共扫除青壮年文盲1136.3万人,青壮年文盲率进一步下降到3.58%。同时,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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