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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人才强国之路--十六大以来人事制度改革与创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0月16日   来源:人事部网站

    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我国人事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人事工作的未来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人事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管理机制,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人事人才管理创新

    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把握国际国内形势,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国家战略之一。十六大以来,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人事人才工作坚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为新时期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人才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创新上进行了积极探索。

    在人才评价机制上,按照党政人才评价重在群众认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原则,我国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正在形成。

    在人才使用机制上,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入。考试录用、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也已逐渐成为党政机关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拓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打破了职务晋升中的“论资排辈”现象,使一大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在人才配置机制上,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加强,人才市场体系不断完善。2004年2月,人事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提出要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健全与其他要素市场相贯通的人才市场运行机制;加强调控与监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人才市场管理体制;按照法制建设要求,营造公平透明、竞争有序、规范运作、恪守诚信的市场环境,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

    在人才激励机制上,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要求,适应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形成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实现工资收入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以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促进人事管理的法制化

    加强人事法制建设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人事制度改革成果、建立公平、公正的人事法律关系的迫切需要。十六大以来,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以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为标志,我国人事法制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2005年4月27日,经过反复论证,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公务员法的颁布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标志着公务员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新阶段,标志着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已经形成。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公务员法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确立了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原则、改革完善了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体现了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的原则。

    为推进法律的实施,公务员法颁布后,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中组部、人事部组织开展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制定了公务员法实施方案及其五个配套文件,组织开展了对600多万公务员的全员轮训。目前,公务员的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参照管理审批工作正在自上而下有序推进。

    公务员法的相关配套法规建设也在抓紧进行,2006年底以来,《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继发布。公务员管理的法制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三、建立新型人事关系,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是我国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的基础和骨干力量,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事业单位聚集了丰富的人才资源,具有工作人员数量多、从事的行业多、专业技术人员多等特点。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制度,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国家提出要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以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坚持整体推进与分行业实施相结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积极促进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与机构编制、社会保障、财政供给等领域改革的综合配套,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完善政策、分类指导、稳步推进。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人事部等部门近年来先后出台多项措施规范事业单位人事聘用管理。2005年印发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了公开招聘的条件、程序等;出台了聘用合同文本(范本),加强了对签订聘用合同的指导。到2006年底,51%的事业单位,59%的工作人员签订了聘用合同。

    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大改革和创新,是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需要。2006年,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意见,下发了11个分行业的指导意见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核准工作正在顺利进行。通过改革,逐步淡化了身份,强化了岗位,转换了机制,增强了活力,促进了用人单位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奠定了较好的基础。

    四、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建设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必然要求。十六大以来,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通过完善人才选拔培养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人才和智力,我国人才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

    从1993年中央提出要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跨世纪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开始,我国在高层次人才培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形成了以博士后制度、“百千万”人才工程、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两院院士为依托的国家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体系。从2002年开始,全国共选拔“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746人;经中央批准,改革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减少选拔人数,提高津贴标准,2003年以来共选拔两批7679人。同时,我国博士后工作不断加强管理,加大培养力度,博士后日常经费标准从每人每年3万元提高到5万元,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从2002年566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8580万元。到目前为止,全国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共有2681个,累计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44000多名。

    为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人事部印发了《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和《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截至2006年底,留学回国人员总数已达27.5万人,其中2006年回国4.2万人,年增长率21.3%。目前,全国建有各级各类留学人员创业园110多家,为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创造了便利条件。

    在引进国外智力和国际人才交流方面,十六大以来,全国共聘请100余万人次外国专家来华工作,60余万人次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选派了15万名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赴国(境)外培训;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西部开发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服务等领域,开展了大量的项目交流和合作。如每年支持西部地区聘请各类外国专家1800余人次,选派1400多名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国(境)培训。

    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人事部制定了《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实施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11个专业领域的培训工作在全国全面展开,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发展。

    五、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探索建立人事公共服务体系

    十六大以来,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人事工作开始了加强人事领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在人才服务机制、人才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2004年2月,人事部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人才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发展人才服务业,并将其纳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之中,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与政府公共服务相配套的专业化、信息化、产业化、国际化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引导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在做好政府授权的公共人事服务业务基础上,努力发展市场竞争业务。通过改革,逐步做到公共人事服务业务与经营性人才服务业务分开管理,建立不同的管理机制和体制,促进人才服务工作的发展。

    近年来,全国各类人才服务机构明显增长,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各类人才中介服务机构6629家,仅2006年就接待流动人员6245万人次,帮助860万人找到新工作或转换工作岗位。

    政府所属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自2003年至2006年,人事部共举办了四届“全国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搭建了双向选择平台。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确定5年选派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2006年,全国共选派了23520余名。目前,已确立就业见习单位1100多家,建立见习基地400多个,提供见习岗位31000多个,参加就业见习的毕业生达68000人。开展了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表彰工作,加大了对农村人才工作的指导力度。

    人才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人事部相继出台了《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03)、《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全国性人才交流会审批办法》(2005)、〈关于改进人才招聘会管理改进人才招聘服务的通知〉(2007)等法规文件,健全完善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人才市场的调控与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 

    人事工作作为政府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面向未来,人事工作必须深化改革,转变职能,进一步强化制度创新,提高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保障。 

 
 
 相关链接
· 推进人才强国战略
· 科教兴国 人才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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