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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西岸经济区”列入我国海洋事业重点区域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1月06日   来源:福建日报

   国家海洋局最近在编制《中国海洋事业“十一五”规划》中列入“海峡西岸经济区”,与辽东和山东半岛经济区、天津滨海新区、长三角经济区、珠三角经济区、环海南岛海洋经济区并列,作为“十一五”中国海洋事业发展的重点规划区域。

  该规划对海峡西岸经济区作出明确描述:海峡西岸经济区依托台湾海峡,拓展两翼,与长三角、珠三角连接,使中国东部沿海形成连续经济带,扩大和推进与台湾的工业合作,建立快速发展、生态健康、结构优化的临海工业群。据了解,目前《规划》已基本成熟,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深化后,将报国务院审批。

  今年8月,福建省政府与国家海洋局签订《关于共同促进福建海洋事业发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国家海洋局承诺将在海洋科技、海洋管理人才、台湾海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基础能力建设和海洋发展战略性研究等五个方面,全力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