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
 
建设部:派出10个检查组 开展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文的要求,建设部组成了由部机关司局级领导带队,建筑节能专家组成的10个检查组共计60多人,于近日分赴35个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同志在动员会上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一直非常关注建筑的节能省地工作,建设部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市场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建设部提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为工作平台,以建筑“四节”为工作重点和突破口,以技术、经济、法律等为手段,以改革为动力,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争取到2020年,使我国住宅和公共建筑建造和使用的能源、资源消耗水平接近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这一任务非常紧迫、非常艰巨。

    仇保兴指出,当前各地建筑节能工作不容乐观。前不久建设部针对2000年以来新建居住建筑的节能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002004年,按节能标准设计的项目为58.53%,按节能标准建造的项目为23.25%。去年,几个被调查省市符合建筑节能要求的建筑面积只占10%左右,建筑节能形势十分严峻。

    仇保兴强调,节能的效果要实实在在地反映在具体的建筑工程上。因此,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监管工作,切实保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贯彻执行,这是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的重要环节。开展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于引导和推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在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将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作为今后一段时期质量工作的重点,从管理和制度上切实保证建筑节能标准在建筑工程中的严格执行。

    仇保兴要求,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项目一定要发放执法告知书。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还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降低或取消企业资质。同时,对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也要予以通报。

此次检查内容主要为4个方面: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和各计划单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建筑节能工作的情况;二是有关城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的情况;三是2003年以来完成审查的居住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200571日以后完成审查的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必要时抽查在建工程;四是《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建设部办公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