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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全方位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山东省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近年来,山东省积极完善“政府调控、市场调节、工程技术支撑、多措并举”的节水工作机制,严把审批关,拧紧水龙头,有效缓解了全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压力。2004年,全省万元GDP取水量由2000年的293立方米下降到139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由200立方米下降到36立方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4%20032004年,山东省地方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3.7%15.3%,水资源利用总量一直维持在220亿立方米,连续两年实现零增长。今年17月,山东省万元GDP取水量为130立方米,比2004年减少6.5%。山东省全方位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做法是:

一、改革水管理体制,严把用水审批关

2000年,山东省明确规定,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地表水、地下水和空中水,改“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多龙治水”,破除部门界限,形成治水合力。全省各级按照“自下而上、重点培育、梯次推进”的思路,加快了城乡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步伐。截至目前,全省140个县(市、区)中,已有94个实现了城乡涉水事务的一体化管理,对水源建设、供水、用水、节水和污水处理回用全过程实行统一管理。淄博市在全省地级市中率先实现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后,已连续17年实现工业用水增产不增水。

山东省在创新水管理体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对水资源的宏观调控与管理。一是编制完成《21世纪初期山东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总体规划》、《山东省水资源保护规划》和《南水北调山东省城市水资源规划》,指导全省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二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程序,确立“先客水、后主水,先地表、后地下,先中水、后淡水”的审批原则,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坚持五个不审批:未进行水资源论证的不审批,中水利用量低于1/3的不审批,以地下水为主要水源的不审批,未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的不审批,废水未合理利用的不审批。全省已完成了工业、生活和农业取水户登记普查和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累计发放取水许可证15万个。三是制定发布电力、造纸、冶金、化工、纺织五大行业产品用水定额和农业灌溉用水定额,为实施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提供技术标准。

通过严格管理,山东省城市、工业用水水源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地下水利用量占总用水量的比例由2000年的85%下降到2004年的70%。去年以来省级审批的56个建设项目中利用城市中水指标2.1亿立方米,矿坑水近2000万立方米。3年来,全省组织论证审批的40个电力项目共需水4.7亿立方米,其中利用污水处理回用水或矿坑排水1.3亿立方米、海水淡化1.4亿立方米。

二、大幅度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用经济杠杆调节水资源使用

2002年,山东省政府为加强水资源管理,解决水资源“瓶颈”制约,颁布实施了《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大幅度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明确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并根据各市的不同情况,规定了三条原则:一是地下水高于地表水,地下水超采区高于一般地区,以抑制对地下水的过度开采。省里制定的地下水资源费最低限制标准是地表水的一倍,地下水超采区内抽取地下水按当地平均标准的两倍征收水资源费。二是优质水高于劣质水,以鼓励使用微咸水、矿坑水,节约优质水。三是经济发达地区高于欠发达地区,以激励发达地区率先建设节水型社会。山东省规定,地表水的水资源费最低限制标准为每立方米0.20元,最高可达到0.80元;地下水资源费最低限制标准为每立方米0.45,最高可达到1.80元;全省水资源费平均由每立方米0.20元提高到0.60元。

《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后,省、市两级政府相继出台了320个配套规章和文件,形成了新的水资源费征收体制和机制。科学的水价形成机制和价格导向政策,收到了立竿见影之效。该办法颁布实施当年,全省工业节水近2亿立方米。

三、确立“大节水”思路,建立和完善节水工程技术体系

近几年,山东省加强全省水网体系建设的宏观布局,构筑了以南水北调东线和胶东输水干线为“T”字型调水大动脉,与现有水利工程相结合的山东水利工程网络。通过建设全省水网体系,逐步实现长江水、黄河水与当地水的联合调度、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在此基础上,坚持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全面推进节水农业和节水工业建设。

在农业节水方面,山东省投资8.8亿元对24处大型灌区实施节水改造,推广渠道防渗、喷灌、滴灌、微灌、管灌等节水技术;有20多个大型灌区推广了微机自动化管理系统,13万眼机井实现IC卡控制。目前,全省农业节水灌溉面积发展到5000多万亩,占有效灌溉面积的69.4%,灌区年均节水5亿立方米,农业灌渠水利用系数由2000年的0.5提高到2004年的0.55

在工业节水方面,全省累计完成企业水平衡测试1500个,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取水计量率达到90%以上。2004年,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2000年的60%提高到65%。今年上半年,千户重点企业每万元工业总产值取水12.52吨,同比下降24.94%,节水1.65亿吨。

四、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努力促进城市节约用水

针对城市水资源紧张的情况,山东省提出,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制和技术手段,充分利用地表水,科学开采地下水,加强污水处理回用和海水综合利用,使城市新增用水需求一半以上通过节水解决。在2004年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中,各地根据水资源情况,严格限制新上高耗水项目,对现有高耗水产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其向节水型产业转变。自2001年起,山东省所有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均配套建设回用水设施。目前全省已建成的71座污水处理厂中,有19个实现了污水回用,2004年污水回用量为2900万立方米,占污水处理量的4%。全省沿海城市综合利用海水量约10亿立方米。

山东省还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和新设备,进一步加强用水管理。规定城市新建项目必须安装6升以下的卫生洁具和节水型水龙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为每人每日85120升,对超计划用水实行加价收费。2004年,全省设区城市平均自来水价格由2001年的每立方米1.7元提高到2.6元,进一步完善了促进节水的价格机制。近5年来,全省城市年用水量一直维持在30亿立方米左右,年节水量保持在4亿立方米左右,已有4个城市被评为国家级节水型城市。(山东省政府办公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