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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积极推进集约用地 缓解人多地少矛盾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无锡市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全市现有耕地231.96万亩(其中基本农田193.2万亩),人均耕地拥有量为0.5亩,在全省各省辖市中最少。近几年来,该市切实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集约化用地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全市以占全国0.3%的人口、0.05%的土地,实现了占全国1.4%的国内生产总值和0.9%的财政收入。

一、坚持规划指导,统筹提升集约用地新水平

一是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针对原来“村村点火,处处冒烟”,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的状况,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今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市区工业布局调整的意见》,计划利用三年时间,调整市区内环50平方公里内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推动产业集聚,行业集中,用地集约。无锡市滨湖区结合行政区划调整,整合全区各类工业用地,已废除20多个乡镇工业小区,引导新的投资开发项目集中进入省级重点园区。无锡新区内占地仅2.3平方公里的新加坡工业园,共吸引外资投入14.8亿美元,年产出230亿元,居全国开发区土地投入产出之冠。

二是积极引导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针对原来“处处见农户”的状况,积极引导农民向城镇集中,变散状居住为集中安置。近年来,无锡市对星罗棋布的小城镇和自然村进行了行政区划调整,乡镇数从117个减少到59个,并将中心城镇建设、自然村撤并与改革传统农民宅基地使用制度相结合,统一建设多层、高层农民公寓,实行社区化集中管理,平均每个农民占用的宅基地从100平方米降为30平方米,农民拆迁安置房从过去的6层建到12层、24层,30层农民拆迁安置房现已动工建设。目前,全市有6个镇在全省率先建成“无村镇”。全市计划到2007年,使1/6的自然村居民并入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到2010年,使1/3以上的自然村居民并入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

三是积极引导农田向适度规模经营和现代都市农业规划区集中。针对大量农民进城进厂的情况,该市因势利导,积极引导农田向高效农业的种植大户和高效集约农业示范园区集中,以农业规模化、基地化、集约化为主线,使农田调整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变农业的分散经营为集中集约经营;规划建设现代都市农业集中片区,在全省率先形成了“刚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现代都市农业控制线,把耕地基本农田定位在图上,落实到地上,有力地促进了农地的集约利用。

二、坚持政策引导,建立强化集约用地新机制

一是坚持以严格标准来规范集约。该市2003年出台的集约用地意见规定,国家和省级开发区每亩除土地成本以外的投入不得低于250万元,低于投资标准的不直接供地,一律建多层标准厂房。近期又进一步提高了集约用地标准,包括:企业内部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配套设施的用地,一般应控制在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以内,其中开发区(园区)内的不得超过7%;纺织、服装、轻工、食品、电子、医药、生物等项目,都必须建造5层为主的多层厂房;工业企业等工业用地绿地率一般不得超过15%,新建厂区的容积率一般应大于0.8

二是坚持以优惠政策来鼓励集约。通过制定各种政策,鼓励提高土地利用率,让集约用地水平高的地区、集约用地工作到位的土地使用者得到实惠。第一,积极发挥用地计划调控作用。对项目总投资超过12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项目,对引进的低能耗、环保型外资项目,投资强度超过规定标准50%以上的项目以及建设5层以上标准厂房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第二,积极发挥土地价格调控作用。制订了地价与土地集约度的调节系数,对土地利用率低的项目提高供地价格,对土地投资强度高的项目降低厂房租赁地税税收等,适当给予优惠。第三,积极发挥土地收益分配调控作用。鼓励社会投资者通过市场取得工业用地开发权,投资建造多层标准厂房进行经营。鼓励企业盘活存量土地,对利用原有厂区土地进行增资扩建或改造的,免缴增加建筑面积的土地出让金。

三是坚持以市场手段来强化集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市在2001年所有经营性项目用地全部纳入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轨道,土地资源市场配置的比例不断提高,2004年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金达112.29亿元。土地市场化运作,产生了集约用地的自我约束机制,促使用地者自觉地精打细算,切实利用好、经营好每寸土地。工业用地特别是多层标准厂房通过市场机制,工业标准厂房通过招拍挂市场运作,有效地改变了以往占多用少、占而不用的现象。

四是坚持以合理的用地成本促进集约。正确处理招商引资与土地开发成本的关系,严禁低价出让工业地,严格坚持补偿标准,促使用地单位充分考虑合理的用地成本,集约利用好土地。在2000年市区就严格落实“以土地换社保”的征地补偿安置新机制,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并妥善解决历次征地遗留问题,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监管督导,形成严格集约用地新格局

一是严格批前审查。认真实施项目用地预审制度,将项目是否符合集约用地要求作为预审的重要内容,严格依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指标体系》等规定,对项目用地各项指标进行审查并提出预审意见,项目没有达到集约用地规定的,预审不予通过,不予安排用地计划。

二是严格批中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定额管理,严控新增用地总量,依据省规定的定额指标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供地数量,坚决核减超指标的用地,制止浪费土地、粗放用地行为。严格把好有偿供地关,对经营性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公共公益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供地。

三是严格批后监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用地单位按集约用地规定开发利用土地。对批多用少、占而不用的土地,坚决依法收回,重新配置。无锡新区在土地市场深入治理整顿中,共收回、盘活企业闲置土地5000多亩。同时,对浪费土地、粗放用地行为予以坚决制止,对各类违法用地予以严肃查处,做到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四、坚持加强领导,确保集约用地取得新实效

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把集约用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以全面推进。2004年,无锡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了两次全市集约用地工作会议,并实行了集约用地年度考核制度,将集约用地指标任务下达到各地区和国土部门,纳入年度重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核内容,对进一步推进提高全市集约用地水平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二是相关部门合力抓。宣传部门加大集约用地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集约用地、合理用地的浓厚氛围。规划部门重视城镇规划,进一步强化规划、融合资源。外经部门积极实施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的工作考评制度,全力推进全市园区建设发展在质量与效益、功能与水平等方面再上新水平。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依法集约用地的监督检查,制止低价出让工业用地和征地补偿费用不到位的行为。计划、经贸、建设等部门坚持把集约用地作为基本原则贯穿在建设项目立项、工程设计、批后管理等各个相关环节上。

三是先进典型作表率。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宣传各地涌现的集约用地典型,充分发挥典型代表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全社会参与集约用地的良好格局。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辑了《无锡集约用地100例》一书,系统总结了无锡市近年来在土地集约利用方面的典型事例,以促进和带动集约用地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