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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财政厅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呈现6个特点
中国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5年12月3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05-11-03

    在贯彻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工作中,我厅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使国家对农村贫困生的助学政策得到了充分体现。从落实情况看,有6个突出特点:一是落实部署快。2月28日,在全省农村“两免一补”工作会议上,我厅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努力克服困难,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二是工作措施实。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两免一补”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确定了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补助范围、分配标准、资助标准等具体实施方案。三是助学范围广。将全省农村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负担教科书费、杂费及寄宿生生活费而辍学和可能辍学的中小学生全部纳入“两免一补”政策资助对象,拓宽了国家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行“两免一补”政策的实施范围。四是资金投入大。省级扶贫助学资金从2004年的30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各县(市)也积极采取措施,努力落实资金。五是全面实施助学政策时间提前。从今年起,我省对全省44万名农村贫困生全部实施“两免一补”政策,比国家时间表提前了两年。六是资金拨付及时。3月初,我厅已将2005年春季学期的“两免”资金4667万元全部下拨,有力地促进了“两免一补”政策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