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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农信社渐进式改革稳步前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2月16日   来源:经济日报

    近一段时期,包括央行、银监会等部门,及诸多专家、媒体,均对农信社此轮改革成绩做出评价。总体而言,持肯定态度者居多,肯定者认为此轮改革取得了农信社历史包袱初步化解、资本充足率提高较快、财务状况明显改善、支农贷款不断增加、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等成果。同时,有识之士也指出,应清醒认识到农信社在经营机制转换、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依然存在较大改进空间。

    产权关系基本明确

    2003年开始的农信社改革试点,对原有合作制的基础进行改革,引入投资股、法人股,强化农信社商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股权改革基本明晰了产权关系,充实资本金的同时还促进了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更为重要的是,股权改革奠定了农信社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为日后进一步的改革进行了扎实的铺垫。

    同时,改革全面梳理了农信社各种历史欠账数额及形成原因。在此基础上,以发行专项票据、专项贷款、保值补贴、支农再贷款、税收优惠等资金支持方式,国家承担了绝大多数的改革成本。国家下定决心“花钱买机制”,农信社庞大的历史包袱得以化解,松绑后的农信社自此可轻松上阵。

    再者,中央将此轮农信社改革的推动权交给地方,以此调动地方推动改革的积极性。这一转变带来的另一明显好处在于各地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改革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革的意图得以真正体现。各地政府通过省级联社对农信社进行管理,基本明确了各方对农信社的管理权限,并有助于提高基层信用社未来的经营管理能力。

    约束机制尚待建立

    但各方人士均认识到,此次改革仍只是取得阶段性胜利。改革尚需在多方面全力推进,并在此过程中予以及时矫正。

    首先,虽然目前农信社的资本充足率有大幅提高,但其基础不够坚实。据了解,有些农信社资本金主要依靠“存款化股金”、贷款强制扣留等方式完成,这样的“股金”背离了股权改革的本意,并实质造成股东变相侵占存款人利益,从而对农信社未来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股权改革方面的另一问题在于股权结构仍显分散。这一设计的本意或许在于保持农信社“支农”服务的力度,但过于分散的股权结构会增加代理成本:股东代表大会等机构的职务履行意愿会降低,对经营者的有效制约也会大打折扣。有关方面表示,农信社改革下一步的关键在于“实现法人治理、转换经营机制”,但如果上述问题不能尽快解决,改革目标的实现难度将加大。

    农信社下一步发展中另一令人担忧之处在于其约束机制尚不完善。一种理想的约束机制,应当既能防止道德风险、又保持其可持续。具体而言,这一约束机制应当包括适度的市场竞争、科学的行业管理和善意的监管。

    因地制宜仍需坚持

    农信社改革历时多年、历经多轮,其中经验教训并存。从长远看,农信社改革仍需深化,形成一套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成为主要服务镇、乡、村和农民的金融机构。

    “支持三农”,农信社责无旁贷。但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不同,许多在某一地方取得成功的经验,在另一地方却可能不适用。因此,未来农信社的成功路径也将不尽相同,应秉承“因地制宜”原则,不可期待一种模式“包打天下”。更重要的是,须将农信社改革置于农村金融改革的总体规划之中。农村金融需求总量不断增加且差异性明显,农信社不可能独自承担全部任务,应进一步放开这一市场,引入诸如小额信贷组织之类的机构并形成彼此之间的适当竞争。因为唯有竞争,才能在农村市场形成一个较合理的资金价格水平,从而引导全社会资金投入到农业建设之中。(记者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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