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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开方:分层次医疗解“看病难、看病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记者周玮、朱薇、丛峰)今年两会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集思广益,为“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把脉开方,他们认为推进分层次医疗服务体系当是一剂“良方”。

  “一边是大医院人满为患,一边又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因无人问津而运转艰难。”来自重庆的全国人大代表何德沛说,由于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缺乏初级与二级医疗服务的制度化分工,或者说我国医院体系的功能错位,为医疗费用快速上涨“推波助澜”。大量普通病人涌向专科医生云集本应专注于二级医疗服务的综合性大医院或专科医院去寻求初级医疗服务,医疗费用的上涨和医疗资源的浪费无法避免。

  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和我国医疗卫生改革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与会的代表们就如何推行分层次医疗服务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完善分层次医疗服务体系。苏文金代表建议通过卫生立法,着力构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大中型公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两级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医疗服务分级制定指导价格,适当拉开差价,以引导患者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和医生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

  ——在医疗机构内部推行分档次医疗服务。何德沛代表认为,鉴于目前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公立医疗机构居于主导地位,公立医疗机构提高的服务要分档次,政府保障一部分,放开一部分,对政府保障的部分,国家给予补助来保证它的正常运作,且政府保证的部分不能赢利;对政府放开部分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获取收益,收益部分通过转移支付,用于弥补政府保证部分的福利性医疗服务的支出差额。同时,对医院的专家,政府要规定每周必须有一定比例的时间参与福利性质的医疗服务,这是公立医疗机构医生的义务。

  ——制定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分档次收费标准。张明梁代表还提出,在充分考虑医疗的福利性,强调医疗的公益性和重视社会效益的前提下,由政府按法律程序制定出一整套指导性价格,包括最低收费标准和最高限价的分级分档收费模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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