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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兼顾形成合力 代表委员畅谈和谐社会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4日   来源:经济日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的伟大实践。“两会”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成为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热点话题。

    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保障。代表委员们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因此,这一目标一经提出,就在全社会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和热烈的回应。各地各部门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发展思路,老百姓从改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全社会初步呈现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人大代表、江西省赣州市委副书记赖联明给记者介绍,外出打工一年的李红生最近请假回到大余县水南村,一进村就为家乡的变化惊叹不已。

    上次离家时,村里的水塘还是个淤泥塘兼垃圾池。如今,经过清淤的水塘清澈见底,周围配上了健身器材,跟城里的生活小区一样漂亮。赣州全市已经有4000多个像水南村一样的自然村在新农村建设中有了初步的变化。赖联明对记者说,新农村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非常好的抓手。只有农村和农业发展了,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乡风更文明了,管理更民主了,农村与城市更加协调发展了,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人和自然和谐相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条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沈国舫委员说,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矛盾始终是存在的,要解决好经济发展和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关键还是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不能以拼资源、毁环境为代价,我们追求的是在资源消耗最少、环境影响最小的情况下求发展。发展毕竟是硬道理,有很多问题还是要通过发展来解决的,现在首先要强调的是可持续发展。

    冯幸耘委员说,不少城市编制的发展规划都把环境等指标纳入进去,改变过去只注重GDP的做法。大家已经有了这样的共识:发展不是为发展而发展,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幸福。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呼唤改革的推进,呼唤我们用科学发展观来调整发展思路,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在改革中促进和谐。

    着力化解不和谐因素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坚持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人为本,搞好‘五个统筹’,更加注重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王树清代表认为,我们的经济社会发展还不平衡,针对目前社会中存在的不和谐问题,政府正就大家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正在推进的社区医疗和农村医疗合作,将作为医疗改革的切入点,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林用三委员说,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社会保障任务很重。今后5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把就业这一民生之本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维护社会公平,协调社会利益,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努力缓解困难群体在大病医疗、子女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王建伦委员说,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们在收入分配方面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人民的财富和人民的生活质量有所提高,但也存在着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问题。今后5年,要通过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国家财政支出结构等,缓解地区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让发展成果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

    形成建设和谐社会的强大合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和谐孕育生机,和谐激发活力。怎样扎实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代表委员们认为,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调动全社会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强大合力。

    代表委员们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协调各方利益,理性化解社会矛盾,必须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只要形成强大合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记者 李予阳、敖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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