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专题专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3月17日   来源:新华社

    (五)着力促进自主创新,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提升科技水平和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也是促进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增长,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大力增加财政科技投入。根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2006年中央财政科技支出安排716.04亿元,比2005年增加115.26亿元,增长19.2%,地方财政也相应增加投入。通过这一政策信号更好引导全社会重视科技创新和增加科技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以及科技基础条件和科学技术普及的支持力度。合理安排科研机构(基地)正常运转经费、科研项目经费、科研基础条件经费的比例,稳定、持续地支持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类研究机构。切实改进资金管理,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逐步建立财政科技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充分发挥税收政策促进科技进步的作用。充分利用税收扶持措施,鼓励和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研究制定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以及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鼓励能源和资源性产品、先进技术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进口,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以及资源性产品的出口;进口税收优惠政策要逐步从对进口整机设备的优惠,转变到对国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装备所需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优惠上来。三是完善企业财务和分配制度。加快企业财务制度改革,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制度,允许企业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骨干实行股权激励等政策,鼓励企业引进科技人才;拓展政府采购政策的扶持功能,支持国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高新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四是积极制定并实施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推动理顺资源价格,建立合理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实行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综合开发;逐步加大对清洁生产、可再生资源和新能源开发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并整合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与发展循环经济有关的科技研发、技术推广和重大项目建设示范;运用有关财税政策措施,引导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大力支持建立健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政策机制。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充分考虑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成本,逐步提高排污收费水平,将环境要素成本化;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我国生态补偿机制;以支持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为突破口,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试点示范及其监管能力建设的资金投入。

    (六)着力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地区协调发展,是公共财政的目标,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一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加快发展。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将达到1359亿元,比2005年增加238亿元,增长21.2%;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将达到200亿元,比2005年增加40.77亿元,增长25.6%。二是增加扶贫开发投入。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开发资金137亿元,比2005年增加7亿元。重点支持以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目标的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以改进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提高贫困群众生产能力和收入水平为主要目标的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三是认真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各项财税政策措施。重点落实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财税优惠政策。积极研究制定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财税政策;支持东部率先发展。

    (七)着力支持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也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是大力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38亿元,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组织开展解决东北地区厂办大集体问题试点。二是支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重点研究改革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建立政策性银行自我约束及可持续发展机制。支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增强服务功能。三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制度。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将企业新增机器设备所含税款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方案。出台实施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方案。择机实施消费税改革,对部分资源性产品和高档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积极推进部分地区实施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工作,积极推进资源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等改革。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继续大力支持粮食流通、事业单位、外贸、邮政、住房等体制改革创新。

    (八)着力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加强政权建设。为巩固和扩大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成果,继续完善“三奖一补”政策,2006年中央财政安排奖补资金210亿元,比2005年增加60亿元。同时,积极研究各级政府间支出责任、收入划分,重点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为加强基层政法机关建设,安排贫困地区公检法司专项支出59.3亿元,比2005年增加11.2亿元,增长23.3%;为提高我军在高技术条件下的防卫作战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适当提高军人待遇,安排国防支出2807.29亿元,比2005年增加360.25亿元,增长14.7%;为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安排对外援助支出85亿元,比2005年增加10.3亿元,增长13.8%;为提高国家应急保障能力,中央财政预备费安排150亿元,比2005年增加50亿元,地方也相应增加。中央财政还将积极保障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其他重点支出需要。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