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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安全专项整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生产企业开展查隐患、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重点打击超载,防范翻车泄漏事故。各地将尽快制定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化工企业的搬迁方案,按计划实施。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以及2006年3月31日之前未能获得经营许可、6月30日之前没有获得生产许可的单位,将被依法关闭。(安全监管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