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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统计监测体系和做好企业生产经营分析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企业[2005]2177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通知》规定:

    “健全工作机构并加强基础工作。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和连续性较强的工作。各地要落实分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明确专门处室、专职人员和具体联系人。各地要研究如何从制度建设入手,健全信息沟通渠道,培养专业分析人员,做好统计监测和生产经营分析的基础工作。各级中小企业部门要安排专门资金,用于支持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分析。”

    “整合各方面信息资源。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工商管理、海关、税务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主动争取获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多种统计信息渠道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统计与生产经营分析服务;要利用包括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源,积极获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相关统计资料与数据。”

    “加强对规模以下企业监测。要从完善统计制度入手,建立和完善以新的企业划型标准为依据、以规模以下企业为重点、以抽样调查为基础的统计指标和监测体系,及时、准确反映规模以下小企业发展状况,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要紧紧依靠各级统计局力量,加强对小企业的动态监测。”

    “加强对统计信息的研究分析。各地要积极采取重点调查、专题研究和统计成果等多种形式拓展工作,注重加强统计分析工作的事前调查、事中研究和事后形成成果。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合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特点的统计指标,完善统计结果的发布制度。及时跟踪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动态发展中的前瞻性、倾向性问题,对其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将统计分析的研究成果汇集报送有关决策部门参考。”

    “积极开展试点和探索。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而言,建立常规的全面报表制度,难度很大。选择若干省市、地区作为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试点单位,在统计口径、指标设置、报送方式、数据处理、信息发布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