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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优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人民银行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优化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金融服务。

    加大对商业银行“窗口指导”力度。2005年1月21日,人民银行组织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人民银行各分行、省会城市中心支行召开“窗口指导”会议,就金融系统贯彻落实国发3号文件作了重点部署。一是要求金融系统认真研究有关金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大自身改革力度,改进内部管理,认真研究总结防范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金融风险的措施和经验,做好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二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努力为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创造平等竞争的金融政策环境。从制度上、机制上消除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歧视,保证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三是健全考核机制,通过灵活、合理运用贷款利率浮动政策,覆盖中小企业风险,通过风险溢价来弥补贷款损失,而不是简单针对某一笔贷款的失败追究责任,从而充分调动各级信贷人员的积极性。

    充分利用利率工具。2004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进一步扩大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金融机构不再根据企业规模和所有制性质,而是根据企业的信誉、风险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贷款利率,逐步形成了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格局。2004年10月,人民银行又放开了贷款利率的上限设定。在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的情况下,鼓励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贷款风险定价机制,不断提高风险定价水平和运用经济资本控制风险的能力,从而增强适应宏观调控的主动性、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

    完善信贷管理制度。非公有制企业中很多是中小企业,针对这一特点,人民银行会同监管部门督促商业银行不断创新信贷管理制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商业银行针对中小企业的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贷管理部,完善信贷管理办法、改进奖惩考核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增加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入。2005年以来,已有国开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逐步开展了小企业信贷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一些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试点也正同步进行中。

    加快金融产品创新。2005年5月,人民银行发布了《企业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允许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其中公有与非公有制企业的适用政策、操作办法、发行管理等一致,对拓宽企业尤其是非公有企业的融资渠道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也得到了非公有企业的积极响应。仅2006年1-4月,已有13家非公有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发行了短期融资券,总额达79.5亿元。此外,2005年11月,人民银行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创业投资企业的政策规定,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积极为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为包括非公有制在内的高科技创业企业拓展了发展空间。(人民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