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
一是根据国务院有关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建立全国房地产信息发布会制度。
二是全国房地产信息发布会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国及40个重点城市的房地产统计信息,全国和部分省市的“国房景气指数”,国家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信息,有关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以及房地产价格监测信息等。
三是全国房地产信息发布会以国家统计局、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名义每半年发布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发布的频率。
四是成立全国房地产信息发布会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全国房地产信息发布会会务组织工作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城市开发专业委员会具体承办,发布会举办城市协办。
五是制定全国房地产信息发布会管理暂行办法,保证信息发布活动的规范运作,便于监督。(统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