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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房地产贷款检查情况的通报》(银监通〔2005〕44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3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通报要求:“各商业银行要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有关抑制住房投机行为和平抑房价的金融政策,研究落实有关的配套措施,完善房地产信贷风险监控系统,改善房地产贷款结构,有效控制不符合政策导向和风险集中度较高的房地产贷款需求,以及超出偿付能力的个人住房贷款需求。要进一步做好房地产贷款的风险防范工作,按照《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加强对规避房地产贷款政策企业的风险控制,防范房价波动风险、贷款定价风险、授信集中度风险、专项拨备不足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等,个人住房贷款要注重防范贷款期限风险、‘假按揭’风险等。要改进和完善封闭账户管理,严格执行对房地产贷款自有资金比例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储备贷款管理,完善住房按揭贷款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银团贷款、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等防范风险与改进服务的新途径,确保房地产信贷资金安全,努力建立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房地产贷款在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积极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银监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