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积极组织电煤抢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有关部门注重对重点地区煤炭供应问题的协调力度,近几年一直把华东、华北和华中地区的电煤供应作为协调保障的重点。对这些地区煤炭库存偏低的电厂实行动态监控,一旦出现告急问题,立即组织抢运。

    在2004年迎峰度夏和冬季取暖两个用煤高峰到来之前,发展改革、铁路部门两次突击抢运煤炭20天,使直供电厂存煤由4月初的700多万吨上升到8月份的1300万吨左右,2004年年底的1079万吨上升到2005年2月初的1204万吨。2004年针对煤炭海上运力紧张状况,发展改革、交通部门协调重点航运企业,抽调中海、中远集团正在海外作业的大型货船回国(约100万吨运力),加大对北方港口煤炭南运力度,有力地保障了沿海省份用煤需求。

    2005年初,华中地区用电负荷居高不下,火电机组用煤大幅上升,电煤供应频频告急,最严重时电煤库存仅可用6天,部分电厂存煤在警戒线以下,缺煤停机达197万千瓦,其中湖南省电煤库存量仅可供3天使用。为保证当地电煤稳定供应,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跟踪了解告急电厂煤炭收、耗、存动态,督促煤矿优先请车、装车,优先安排运力,有效缓解了华中地区电煤供应紧张的问题,华中电煤库存可用天数增至8天,其中湖南省增至6天。(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