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针对2004年出现的电煤价格迅猛上涨情况,为维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当年8月有关部门对发电用煤价采取了临时干预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电煤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在2006年的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上,又取消了对电煤价格的临时干预措施,要求在保持电煤价格总体稳定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至此,电煤价格已基本实现市场化。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加强了煤炭价格信息体系建设。2006年3月底下发《关于建立电煤价格指数的通知》,提出了建立我国电煤价格指数的思路、原则和具体操作办法。通过对23个省(区)的100多个煤矿、发电企业的煤价监测结果的统计分析,发布了电煤价格指数。(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