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面对城镇化加速带来的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问题,有关部门本着统筹城乡就业、扩大就业数量与提高就业质量并举的思路,积极动员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特别是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以及民办培训机构,积极开展面向农村新生劳动力的预备制培训和跨地区转移就业的短期实用技术培训或职业资格培训,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或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后再进入劳动力市场竞争就业。同时,结合农民进城务工和跨地区劳务输出工作的开展,引导和鼓励劳务输出组织与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要求,对输送的农村劳动力进行“订单式”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劳动保障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