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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充分发挥和利用东部地区和城市的优质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及就业优势,推动职业教育地区间的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是教育对口支援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教育对口帮扶的重要内容之一。2003年,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的意见》,目前,此项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展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东部地区、城市办学有特色的骨干示范性中职学校,结合人才、劳动力市场,特别是企业对中职人才的需求,到西部地区和农村,特别是到国家级、省级扶贫重点开发县与当地中职学校开展合作办学(一对一或一对多)、联合招生、分段培养,毕业生主要面向东部地区和城市就业。同时还采取面向西部和农村跨地区单独招生,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等方式,为西部大开发和西部地区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培养急需的实用技术人才。

  此外,有关部门发挥城市技工学校,特别是骨干技工学校在师资、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招收农村地区学生,开展两地培养、定向培养以及组织教学业务交流、师资培训、就业信息服务等,努力提高农村贫困地区学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使其获得稳定的就业机会,实现培养一人、脱贫一户的扶贫目标。

  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既促进了西部、农村学生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实现转移就业,满足东部地区和城市对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又促进了西部、农村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大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逐步形成了东部和西部、城市和农村共同发展的新机制。各地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特别是东部地区和城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在经费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办法,对此项工作予以扶持。2004年以来,教育部每年均下达东西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跨省招生生源安排, 2004年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招生10万人,2005年为20万人,2006年安排了40万人。(教育部、劳动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