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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洗染业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9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记者 雷敏)记者29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洗染业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目前,洗染业在我国的发展方兴未艾,但利用储值卡诈骗、用水洗冒充干洗以及超标排放废水废气等行为也屡屡发生。

    《办法》要求经营者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洗染企业从事虚假宣传、利用储值卡进行消费欺诈、以水洗、单烫冒充干洗等欺诈行为。

    《办法》还从环保方面对洗染企业提出具体要求:规定新建或改建、扩建洗染店应当使用具有净化回收干洗溶剂功能的全封闭式干洗机,现有洗染店使用开启式干洗机的,必须进行改装。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干洗溶剂,鼓励水洗厂使用无磷、低磷洗涤用品。污染物的排放应当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不得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废水直接排放到河流、湖泊、雨水管线等。

    目前全国有专业洗染店(厂)约15万家,从业人员近100万人,年营业额达到100亿元人民币。除为百姓提供洗衣服务外,洗染行业还广泛为宾馆饭店、餐馆、医院、学校等单位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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