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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扩大内需方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居民消费能力。

一是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大对种粮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的力度,进一步扩大良种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的规模与范围。继续加大中央政府建设资金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同时,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推动全国各省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着力提高社会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督促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价格变动情况,及时提高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同时,做好调整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等的准备工作。三是促进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落实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规范各项津贴补贴制度,推动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合理增长;下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最低工资制度的通知》。上半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4.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13.3%,增幅为1995年以来同期最高。

(二)加强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工作,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629万人、再就业279万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继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建立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学杂费;健全助学政策体系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覆盖全国84.9%以上县(市、区)的目标,参保农民7.2亿人;部分地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出台了《“十一五”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规划》,支持农民体育健身场地建设,促进农民体育健身,培育农村体育消费市场。

(三)改善消费环境,促进居民扩大消费。

加强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继续得到加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建设稳步推进。积极促进居民消费升级。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在继续改善旅游、交通、通讯、文化、体育和休闲娱乐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为城乡居民消费升级创造了环境条件。继续整顿规范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加强教育、医疗、农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等,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

在扩大内需方针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居民消费需求增长稳步加快,消费升级趋势更加明显。上半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5.4%,增幅为1997年以来同期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