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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节约集约用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建设占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禁擅自修改规划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和占用基本农田。将建设用地总量包括未利用地纳入计划管理,农用地转用指标继续维持在去年从紧的水平上。切实执行新修订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在村镇建设中,严格执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的规划审批程序。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

    (二)耕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

    着力推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有22个省级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组织完成了三峡库区“移土培肥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启动了采矿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开展对2006年度按建设用地项目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加强对116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将基本农田和耕地面积调查作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要内容。

    (三)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

    修订完善土地使用标准,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全面开始编制,其中铁路、公路、民航等指标编制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石油、天然气、公共图书馆指标编制已进入送审阶段。开展集约用地评价,指导各地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大力推广长沙节约集约用地经验。

    (四)工业地价向合理水平回归。

    下发了《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出让范围和实施细则。根据全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1-6月,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为515元/平方米,平均增长率为6.30%,增长率同比提高5.14个百分点。工业用地的价值向合理水平回归,竞相压价招商的状况得到一定扭转。

    (五)建设用地税费政策和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政策正逐步得到落实。

    印发了《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关于调整中央分成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分配方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新增费征收范围,调整了征收等别和标准。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确将土地出让收支全部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重点向“三农”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