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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加强政风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严格控制行政机关新建、扩建办公楼,严禁建设豪华楼堂馆所工作

    一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立即对温家宝总理在会上点名批评的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山西省粮食局违反规定在国家风景名胜区建造宾馆及“粮神殿”、广东省民政厅动用救灾捐款修建粤民大厦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督办。同时,派员赴河南省濮阳县和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对濮阳县违规建设办公楼和领导干部住宅楼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区委、区政府违规修建办公楼问题进行了核查,督促河南省对濮阳县违规建设办公楼和领导干部住宅楼等问题中负有责任的18名党员干部予以党政纪处分。核查了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在集资建房中违规进行土地运作等问题。

    二是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要求,中央纪委、监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于2007年4月2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对清理工作进行部署。国管局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对中央国家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清理工作,共清理项目2487个,并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在各地区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等九个部门组成的16个复查工作组对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30个中央部门、人民团体的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进行了复查。

    三是加强警示教育,通报典型案件。为严明纪律,对河南省濮阳县违规修建办公楼和领导干部住宅楼问题、山西省粮食局违规修建培训中心及“粮神殿”、甘肃省兰州市财政局违规修建综合办公楼问题、山西忻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违规修建办公楼等4起违规建造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二)严格控制公务消费,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财政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实施办法。

    二是认真执行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规定,对出差和会议实行定点管理。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发出通知,全面实施差旅费和会议费管理办法。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参照中央级差旅费、会议费制度正在制定本地区的管理办法。

    (三)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一是制止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就加强因公出访管理,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进行了调研,并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问题的调研报告》。今年1至5月,有40余批出国(境)团组因不符合有关规定未被审批。

    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纠正有的部门将豪华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做法,从源头上防止超标准配备小汽车问题的发生。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完善在政府采购中优先采购我国自主品牌产品的制度。

    三是推进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国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对中央国家机关节电、节气、节水、节油等重点工作作出安排。

    四是清理整顿驻京办事机构。中央纪委、监察部、国管局组织召开部分单位整顿和规范国有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工作座谈会,确定由国资委对其监管的159家中央企业在京设立办事机构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五是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案件。今年上半年,有4866名党政干部因此类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达标、评比和表彰等活动

    监察部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的实施方案》,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走访项目较多的部门,对安徽等8省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

    (五)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进一步督促各地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从今年春季新学期开始,全国对1.5亿农村中小学生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绝大部分农村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到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继续强化收费监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已经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二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严格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收费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继续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加强对医院收费工作的监管,以医疗服务费用和药品价格为重点,在全国县级(二级)以上医院普遍实行院务公开。颁布《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积极推动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强化药品价格监管。今年以来,国家先后3次调整802种药品的价格,其中降价品种占70%,平均降价幅度达19-20%,最大降幅达85%;其余30%左右的廉价药品维持原价。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严格药品审评审批程序和技术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颁布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药品审批行为,逐步解决以变换剂型、规格、包装等方式申请新药从而规避价格监管的问题。

    三是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国务院纠风办会同农业部等有关部门修订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农村筹资筹劳行为。制发《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对当前加重农民负担的苗头性问题提出了预防措施。

    四是其他纠风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督促各地及时发现和查处公路“三乱”问题,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等省(区)已经初步建立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

    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修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对8起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涉及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

    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对福建、广西等7个省(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进行检查和调研,起草了《关于当前涉企收费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的情况报告》。

    (六)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国务院各部门普遍召开了行风建设会议,明确提出了今年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工作目标,加大了对本系统、本行业的纠风工作指导力度。国务院纠风办会同教育、卫生两部门研究部署对学校、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各地纠风办和教育、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普遍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会同国家旅游局继续在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开展“抓行风、树形象,讲诚信、促发展”行风建设活动。对垄断性经营行业存在的“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治理,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