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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落实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取得重大进展。

    从2007年春季开学起,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开始在中东部地区实施。在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的同时,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全国4300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其中800万名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改革惠及全国农村近1.5亿中小学生,仅免除学杂费一项,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享受免费教科书的贫困家庭学生,小学生平均年减负210元、初中生平均年减负320元;既享受免费教科书又享受生活费补助的贫困家庭寄宿生中,小学生平均年减负达510元、初中生达620元。

    (二)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进展顺利。

    目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内蒙古、重庆、贵州、陕西、宁夏、广西等6省(区、市)整体实现了“两基”。截至2006年底,410个攻坚县已有317个实现“两基”,西部地区“两基”人口覆盖率已达到96%,比2003年提高了19个百分点。截至2007年4月底,“寄宿制工程”共批复中央资金90亿元,批复项目学校7651所,批复建设面积1381.1万平方米,所有项目已全部开工,完工项目学校7145所,占批复数的93.4%,完工面积1296.4万平方米,占批复数的93.9%。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中西部18个省(区、市)按计划进行,年底将全面完成工程计划, 2007年中央和地方共将安排20多亿元进行工程建设。

    (三)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正式启动。

    成立了工作机构,制订了总体方案,部署了工程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四)落实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

    结合新修订《义务教育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以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认真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制定了对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收费等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