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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一)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

    1至6月,全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2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900万人的7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7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500万人的56%;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74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100万人的74%。截至6月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人数83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

    (二)继续做好下岗失业和关闭破产企业人员再就业工作,“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取得新突破。

    目前,全国共有18个省份专门出台了以“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援助对象的政策文件,一些地区已经全面完成上半年零就业家庭就业任务。大部分地区以援助“零就业家庭”为主线,积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试点,近8千个社区实现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目标,社区内下岗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率达90%以上。

    (三)大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

    200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2007年“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组建了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推进国家代偿助学贷款资助政策落实,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分运用网上网下的市场,为毕业生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

    (四)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技能。

    有关部门制定出台《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绝大多数省份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的实施意见;继续组织实施“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能力促创业计划”、“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再就业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和“国家技能资格导航计划”,提高劳动者就业能力。

    (五)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开展了劳动合同“签约行动”,制定发布了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在14个省份确定51个示范城市开展了劳动合同“百市示范点活动”;全面启动了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中的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健全,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通过开展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接受举报投诉、集中力量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执法形式,不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认真做好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