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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明显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过去的一年,各级党委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了大量工作。

    第一,全面推进平安建设。2006年4月下旬召开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对在全国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出了全面部署。各地把平安建设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当地“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全社会广泛开展了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企业等各具特色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平安建设组织领导,加大平安建设的投入力度,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第二,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2月下旬,中央政法委在京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地深入开展了打黑除恶、命案侦破、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经济犯罪、禁毒人民战争等专项行动,惩处了一批黑恶势力,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刑事犯罪高发势头得到遏制,爆炸、放火、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黄赌毒”以及青少年犯罪等案件发生率进一步回落。

    第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包括街道社区、乡村、单位、公共场所等在内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治安防控网络。全面推进“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深入开展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2006年,公安机关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城市社区和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明显趋好,发生在社区和农村的刑事案件进一步减少。最近,由国家统计局组织的第六次全国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有92%的被调查者认为社会治安“很安全、安全或基本安全”,比2005年有所上升。

    第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建设。部分省市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许多乡镇、街道设立综治工作中心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对矛盾纠纷采取“一站式”受理、“一条龙”调处,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二是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全国公安机关实施“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工程,继续开展“公安局长大接访”活动,倾听群众反映诉求。不少地方实施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和疑难案件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度。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有效化解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五,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农资、食品、药品、建材等领域为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深入开展打假工作,侦破了一大批有影响的制假售假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认真解决群众在上学、看病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对各地自行出台的教育收费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诊疗、用药和收费行为。努力解决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认真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突出问题。

    第六,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紧紧围绕“规范信访秩序、加大督查力度、解决合理诉求”三个重点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建设,加强来访接待场所建设,“畅通、有序、务实、高效”信访工作新秩序基本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已正式开通,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大交办督办力度,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有效化解社会矛盾。2006年,全国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呈现出“三下降一好转”的良好态势。全国信访总量在2005年实现12年来首次下降的基础上又下降了15.5%,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数量大幅下降;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国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