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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引导和规范企业对外投资合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扩大对外投资合作是我国企业拓展国际发展空间的重要方式,也是我国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贯彻《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一手抓发展促进,一手抓规范引导,为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不断完善"走出去"的促进、服务、监管和保障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外经济关系,引导企业坚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着力提高"走出去"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措施。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完善财税、金融、保险、外汇、通关等鼓励政策。支持有实力、守信誉和有竞争力的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发挥投资促进机构的作用,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走出去"的政策措施。提升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水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政策和措施。

    二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形成以"便利化"为核心的"走出去"管理体制。加快改革境外投资的行政审批制度,取消对企业境外投资的微观干预,政府主要从投资所在国的投资环境、安全状况、与我国的政治经济关系、我国境外投资导向政策、国别(地区)合理布局、履行有关国际协定的义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对境外投资进行核准。

    三是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引导和协调,严格规范"走出去"经营秩序。制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产业导向目录,出台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地区)产业导向目录。完善对外直接投资监管、统计等制度建设,充实统计指标,加强运行分析,提高宏观监测运营和调控能力。完善"走出去"监管制度,加强政府和行业组织协调,支持和鼓励境外中资企业商会建设,防止对外恶性竞争。加强对内对外协调,维护境外资源开发合作秩序。

    四是充分发挥我国驻外使领馆和经商机构的作用。驻外使领馆和经商机构应在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更好的沟通、服务和引导作用,注重收集整理有关国家的投资法律法规,编制国别投资环境报告,供企业参考;当驻在国投资环境恶化以及我国投资者利益受到威胁时,向企业发出预警。根据我国"走出去"企业反映,就有关投资纠纷向驻在国政府提出交涉,保护我国企业利益。

    五是防范跨国经营风险。加强和完善境外中资企业管理工作,改进监管方式,加强制度建设,引导企业树立风险意识,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加强投资风险防范,特别注重防范动乱、汇率、人身安全等风险。引导"走出去"的企业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和发展观。强化企业跨国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加强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的安全保护工作,健全境外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六是指导企业对外重信守诺,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强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引导企业在自身发展的同时,支持当地的教育、环保等公共事业发展,回馈当地人民。在对外投资中延长境外资源合作的加工链,带动东道国的经济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七是办好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稳步推进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发挥有关金融机构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推进首批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项目的建设和招商工作。

    八是推动形成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积极参与多边经贸规则制定,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投资自由化,改善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环境。加强对外磋商,继续签订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推动与有关国家商签深化双边经贸合作的政府间协定,加强与有关国家商签劳务合作协定,规划好与周边发展中国家的对外经济合作。加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问题的对外交涉,完善对我国企业境外投资活动的知识产权保护。

    九是加快对外投资合作的立法进程。近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亟待尽快制定完善对外投资合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抓紧制订有关对外投资、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发展援助、投资促进与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对外投资合作创造稳定、透明、可预见的法律环境。(国研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