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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发股票上市规则(08年修订)10月起施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9月05日   来源:人民日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4日发布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针对全流通市场突出问题改革停牌制度,新增破产和股权激励等相关规定,成为新上市规则最引人注目的改变。

    修订后的上市规则确立了保证信息披露公平与对称的停牌原则,不再以公告的重要性作为判断停牌的依据,改革了停牌制度,基本取消一小时例行停牌,突出警示性停牌。

    上市规则还新增了“破产”和“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

    此次修订规定了两种不同退市程序: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交易所对公司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并给予二十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充分释放风险后对公司予以停牌,直至法院裁定相关程序结束后复牌;法院宣告公司破产的,交易所将直接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而不是在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后才终止上市。(记者许志峰、谢卫群)

    证监会就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草案征求意见

    为落实《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会起草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08年9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以电子邮件发送至xutao@csrc.gov.cn,或传真至010-88061060。

    证监会提醒投资者高度警惕网络非法证券咨询活动

    针对一些网站上的非法证券咨询活动,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27日提醒投资者,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上当。

    这位负责人表示,证监会近期接有关方面反映,在一些互联网站的贴吧、股吧、财经吧中,出现了很多贴文,进行非法证券咨询活动。这类活动呈现5个特点:一是以网络为媒介,隐蔽性较强;二是均号称所属机构很有实力,对资本市场的操作经验丰富;三是宣称机构或股票操作者人脉关系深厚,能够得到可靠的内幕消息;四是保证投资者可在短期内获得一定收益;五是宣称赚钱之前不收分文,赚钱之后按净利与投资者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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