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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通知:11月1日起将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1日   来源:财政部网站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明确从200811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具体为: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此次出口退税调整是在立足扩大内需的基础上,提高企业出口竞争力,支持企业扩大出口的一项政策措施,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财税[2008]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

    二、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

    三、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四、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13%。

    五、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部分书籍、笔记本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上述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具体商品名称及税号见附件。

    六、执行时间

    以上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 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相关链接
· 财政部谈调整部分纺织品、农药产品等出口退税率
· 两部门通知调整纺织品服装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
· 两部门:20日起取消小麦等原粮及其制粉出口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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