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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布30家欠薪企业名单 垫付欠薪1000余万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0月22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深圳10月21日电(记者吴俊)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1日发布通告,公布了30家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名单,欠薪金额达1200余万元。深圳市劳动行政部门依法通过欠薪保障基金垫付1000余万元,为这些企业员工发放工资。由于这些欠薪企业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隐匿、逃逸,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通告,责成这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自通告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区劳动行政部门接受依法处理。

    记者在欠薪企业名单上看到,这些欠薪企业近三分之二集中在深圳市龙岗区,涉及房地产投资顾问、服装、家具、餐饮等多个行业。其中一些企业欠薪高达百万元,相当一部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隐匿、逃逸。深圳市劳动行政部门将在调查情况后,通过法律途径向这些企业追偿垫付资金,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罚款金额为垫付金额的25%。

    据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欠薪保障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杨宝华介绍,这是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6月1日实施以来首次公布欠薪企业名单,今后深圳市每个季度都将公布欠薪企业名单。欠薪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情况,将由相关机构录入企业或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劳动行政部门还将对欠薪企业负责人依法进行处理,按照垫付金额的25%对其进行罚款。

    按照新修改的《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用人单位不论职工人数多少,一律每年缴纳欠薪保障费,加上财政补贴等资金,建立欠薪保障基金。用人单位发生欠薪,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隐匿或者逃逸的,员工可以向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欠薪垫付申请。此次公布的30家欠薪企业已由劳动行政部门于今年6月至9月垫付欠薪。劳动行政部门还将按照法律途径追偿欠薪,追偿所得欠薪将及时足额纳入欠薪保障基金。劳动行政部门在完成法定的追偿程序后,其追偿所得少于原垫付部分的,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处理。

    杨宝华说,深圳市此次公布欠薪企业名单,加大对欠薪企业的处罚力度,将对无良老板起到极大的威慑作用。今后深圳将继续严厉打击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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